2022年中共黔西南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面向全州考聘事业管理人员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10-01 10:59:29在线客服:

  2022年10月01日讯:为充实州直属机关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人员结构,增强活力,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文件精神,按照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达的年度进人计划,经州直机关工委委员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管理人员3名。为确保公开考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工作实际,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考聘工作,州直机关工委成立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直机关工委办公室。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州直机关工委2022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管理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执行。

  二、考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考聘。

  三、考聘计划及职位

  州直属机关党员服务中心事业管理人员3名。详见《州直机关工委2022年公开考聘事业管理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对象及范围

  1.黔西南州各级党政群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且在编在岗。

  2.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事业编制职位须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3.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公开考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品行。

  2.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公开考聘职位要求的经历和工作能力;

  3.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4.截至2022年10月16日(含当日)在编在岗工作满2年;

  5.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6.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无违法犯罪记录。

  (注:若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原职务职级后方可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4.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考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10月20日17时止,报名截止后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再审核。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在附件中下载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将报名表与需要进行资格审查的资料对应扫描件一起压缩后以本人姓名命名发送到邮箱:qxn3222421@163.com。

  资格初审需提供的资料:1.毕业证书扫描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州直机关工委2022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管理人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党(委)组及所属县(市)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扫描件;4.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20KB以下);5.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扫描件。6.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名的,需提供本人自动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承诺书。7.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需提供本人自愿放弃原职务职级承诺书。8.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3)。承诺书需本人签字并单位盖章后进行扫描。

  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影响考聘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聘资格。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考。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州直机关工委公章。

  本次考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考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由州直工委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商后降低或取消该职位的考聘计划。

  单位地点:兴义市沙井街原州体育局办公楼四楼

  联系电话:0859-3222421

  3.资格初审

  本次资格初审由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州直工委将在截止报名时间后的两天内完成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将以邮件回复报名邮箱。

  (二)准考证发放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2年10月25日上午9:00-11:30。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委托他(她)人领取的要有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信和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

  地点:州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兴义市沙井街原州体育局办公楼四楼)

  2.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

  (1)笔试由州直工委考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2)笔试内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公文写作、文字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3)笔试时间:2022年10月26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注:如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笔试时间的,将另行电话通知。笔试成绩在州直工委公示栏进行公示。

  2.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需携带资料:1.毕业证书原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3.《黔西南州州直工委2022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管理人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党(委)组及所属县(市)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原件;4.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4张;5.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6.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名的,需提供本人自动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承诺书。7.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需提供本人自愿放弃原职务职级承诺书。8.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3)。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聘计划数3:1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若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由州直工委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测试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工作责任心和工作应变能力、团结协作精神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方能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

  面试时间及地点和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聘人员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则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复检)由州直工委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复检)须在考聘工作领导小组2名成员的引导和监督下进行。

  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州直工委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组由州直工委考聘工作领导小组抽派2名熟悉干部工作,讲政治、党性强的同志组成,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不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对象在基层一线的,要适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组要认真审核考察对象干部档案,按规定如实填写《贵州省干部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并核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登记表,如实撰写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考聘资格,从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经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调动的其它情况。

  (六)公示和审批

  州直工委考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州直工委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拟调动人员。对拟调动人员在州直工委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聘的,由州直工委按程序上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考聘资格。

  六、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考聘公告将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其它

  本次公开考聘未尽事宜,由州直机关工委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59-3231073

  咨询电话:0859-3222421

  中共黔西南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

  附件1:州直机关工委2022年考聘事业管理人员职位表.docx

  附件2:州直机关工委2022年考聘事业管理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新冠肺炎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

  附件4:州直机关工委2022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管理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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