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大理州弥渡县教育体育系统“校园招聘”公告
2022年10月01日讯:为贯彻落实《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州校园招聘工作的通知》(大政办通〔2022〕23号)精神,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对弥渡县教育体育系统急需紧缺学科教师进行“校园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公开招聘一批急需紧缺学科教师。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校园招聘”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弥渡县教育体育系统2023年“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985、211、“双一流”大学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本科毕业生也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为18周岁—35周岁(1987年10月14日至2005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其中,硕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0月14日至2005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0月14日至2005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
4.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均需取得相应的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人员;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4.现役军人;
5.参加“校园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2018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以及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7.2022年10月14日前未办结辞职手续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4日8:00至2022年10月21日24: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及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报考时填写《2023年“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连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诚信承诺书(附件3)电子版(扫描成PDF格式),以及近期免冠正面半寸彩色证件电子照片(白底,jpg格式)打包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见《公告》第八条),压缩包统一命名为“报考学校+岗位+姓名”。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并按要求发送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对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先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承诺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凡不能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或资格证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条件,选择适合的岗位进行报考。报考人员对《弥渡县教育体育系统2023年“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有关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的,请在报名前与招聘单位联系。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弥渡县教育体育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后期的招聘工作。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将在招聘过程中适时进行复审,一经发现弄虚造假,取消参加考试和聘用资格,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在县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和人大、政协的监督下进行。
(一)招聘时间。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2年11月17日-18日在弥渡县第一完全中学内进行笔试及面试。
(二)招聘方式。根据报名人数采取直接面试(实作)考核或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实作)考核两种方式进行。直接面试(实作)考核或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实作)考核实行量化计分,采取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方式一:直接面试(实作)考核。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小于或等于1:3的岗位,直接采用试讲、结构化面试或实作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招聘单位确定。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的招聘环节。
方式二: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实作)考核。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超过1:3的岗位,采取组织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实作)考核两个程序进行。专业测试(笔试)结束,按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实作)考核采用试讲、结构化面试或实作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招聘单位确定。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以综合成绩高者胜出。综合成绩=专业测试(笔试)成绩×50%+面试(实作)考核成绩×50%。专业测试(笔试)成绩、面试(实作)考核成绩通过折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胜出。
(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四)考察。由弥渡县教育体育局对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档案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调阅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考察合格后在弥渡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递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可以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并向同级人社部门备案:
1.考试期间放弃的;
2.报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七)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属于往届生的,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2.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先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待毕业后再次对其进行考察、公示,考察、公示合格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用人单位和被聘人员应严格履行聘用协议。凡未按招聘程序与毕业生签订聘用协议并备案的,人社部门一律不办理相关手续。
特别提醒:参加此次“校园招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拟聘用人员不得再参加后续大理州的各类“公开招聘”。
(八)岗位待遇。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律实行1年试用期。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须自觉遵守回避规定、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按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七、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前与招聘单位联系,规划好出行时间,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三)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四)报名、考试、资格审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必须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或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进行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予以证明,报名时按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填写。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所以单独的辅修专业证书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五)所学专业与专业指导目录中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可视为同一专业;连接词的互换视为同一专业,如“及”换成“与”视为同一专业,但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如“计算机及信息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可视为同一专业;但“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不能视为同一专业);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视为同一专业(如“会计学”、“会计”视为同一专业)。
(六)所学专业为“人文教育、综合理科教育、数理基础科学、综合文科教育、文史教育、政史教育、史政教育、政治历史教育、历史政治教育、艺术教育、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学科课程与教学论、音乐舞蹈教育、音乐与舞蹈、音乐与舞蹈学、艺术硕士、数理基地班、人文科学实验班”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方向需符合所报岗位从事的教学学科要求。
(七)本次“校园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报考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由于电话号码发生变化或预留电话无法通知到本人的,由本人负责。
(九)招聘工作进展情况、有关事宜在弥渡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报考人员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八、联系电话及电子信箱
联系电话:0872-8164960
电子信箱:mdjyrs@163.com
QQ群:54846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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