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漯河市教育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2 14:36:35在线客服:

  2022年09月22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第五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漯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工作方案>的通知》(漯人社〔2022〕42号),结合漯河市教育局人才需求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聘用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5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2022年漯河市市直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学历取得时间、工作年限、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名);

  4.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5.按照政策规定,在我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企业和其他单位在职人员未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和个人承诺书的;

  6.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通过漯河教育网网站(网址:https://jyj.luohe.gov.cn)发布。应聘人员的报名和资格初审以线上方式进行。

  1.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9月22日9:00至9月25日17:00。开始报名后,应聘人员在网站下载表格(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通过网络报名的人员将报名所需电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lhsjyjrsk01@163.com;填写报名信息时,应聘人员务必填写完整的本人学习及工作经历,其中,本科学历须注明是否为“双一流”本科;有工作经历的须写明本人工作经历的时间、单位、工作岗位或取得职称证书时间、证书名称、颁发单位等。

  2.市教育局电话通知应聘人员的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其他职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个应聘程序的资格。

  5.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招聘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考核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员本人到指定地点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1.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书、报名表、一寸免冠照片2张。

  2.有工作经历报考的人员和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作情况证明,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需提供同意应聘证明(注明清楚单位、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作情况、是否同意应聘等)。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应聘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通知参加面试。

  面试考核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背景、岗位适配性、逻辑思辨与沟通能力、职业道德及岗位认知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照等额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规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推荐“三甲”医院)进行,由市教育局按要求统一组织实施,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学校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履职情况及学术能力等,重点考察报考资格、德才表现、工作实绩、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包括本人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接受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满,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本科生按照绿色通道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受聘人员自聘用之日起,3年内不得辞职,单位不予办理人事调动手续。咨询电话:0395—3199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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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表、报名登记表下载.doc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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