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惠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1人)
2022年09月16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惠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集中开展2022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1名。报考人员可通过惠州先锋网(http://zzb.huizhou.gov.cn)、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uizhou.gov.cn)、惠州市“惠”聚优才工程云平台(https://yun.51job.com/hzrc/)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
1.国内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其他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招聘条件。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应聘者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惠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报考年龄为:大学本科毕业生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年龄及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9月30日。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22年9月28日9:00至9月30日16:00注册登录“惠聚优才报名系统”(https://zzb.huizhou.gov.cn/hjyc/)进行报名。报名事宜详见《报考指南》(附件3)。报名期间,各招聘单位将开放政策咨询热线(附件4),接受考生咨询。
(二)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通过审查的考生请于2022年10月12日9:00起登录“惠聚优才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其他事项。此次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足1:1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定于2022年10月15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相关事宜将在惠州先锋网、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统一发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统一公布,考生登录相关网站查阅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二)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惠州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统筹考虑本地区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统一划定。
(三)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合格分数线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组织。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无领导小组面试,试讲、业务考核和技能测试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具体安排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其中,体检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必须在同级人社、卫健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非指定医院体检结论无效。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工作一般于招聘单位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最迟不超过本次专项招聘周期。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笔试、面试疫情防控要求将在惠州先锋网、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或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惠州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发布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的附件同时在惠州先锋网、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惠州市“惠”聚优才工程云平台发布,并在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单位门户网站同步转发。本公告由惠州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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