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德州乐陵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53人)

发布时间:2022-09-16 08:29:29在线客服:

  2022年09月16日讯: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2年乐陵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3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9日以后出生),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9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0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乐陵市生源、乐陵市户籍或在乐陵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人员)以及外省2020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乐陵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具有5年以上乐陵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退役后继续学习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且为乐陵市接收或具有乐陵市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聘岗位。已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适用该政策。

  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的报考人员,应当现任职且连续任职满两届,政治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扎实,实绩突出,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经本人所属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推荐,可报考“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任职时间足年足月累计计算,累计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

  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填报个人报名信息后,携带《2022年乐陵市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岗位报名推荐表》及相关材料于2022年9月23日到乐陵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科(市人力资源市场三楼)进行现场审核。对违反正常秩序、工作纪律的,乐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有权取消其报考资格。逾期未参加现场审核的,不能报考相关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依据个人社保缴费纪录为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2年9月19日为截止日期。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于2022年9月19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5.乐陵市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和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其他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含备案制管理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9日9:00—9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9月19日11:00—9月24日16:00

  报名人员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9月23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9月19日11:00—9月24日16:00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9月19日11:00—9月2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按指定时间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减免考务费程序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职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岗位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按1:2确定开考比例。应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经德州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招聘单位相同、招聘岗位性质相近的原则,将核减和取消的计划分别调整至其他岗位。核减、调整岗位公告将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及时发布。

  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未改报的,予以退费。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网站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除乐陵市人民医院招聘岗位只进行面试外,其他招聘岗位均采用笔试加面试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乐陵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受当前疫情影响,笔试及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的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1:3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以及《乐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除乐陵市人民医院招聘岗位外,其他招聘岗位均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公示。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二)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未经市招聘主管部门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五、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在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舞弊被举报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五年聘用合同(含试用期),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间待遇按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或调动。

  六、纪律与监督

  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招聘后续工作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也将通过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随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4—6990122

  附件3:《2022年乐陵市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岗位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2:2022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1:2022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中共乐陵市委组织部

  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5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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