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辅导员公告
2022年09月07日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文件精神,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辅导员3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辅导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http://gkzp.renshenet.org.cn,或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址:http://hrss.hlj.gov.cn)→点击“业务专栏”→点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即可进入平台主页。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
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70/index.html或登陆http://www.harbin.gov.cn进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导航链接→市政府部门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栏查询即可。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http://www.hzjxy.org.cn/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4年9月22日以前出生),且35(含)周岁以下(1986年9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1年9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6年9月22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现役军人。
五、报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2日8:00时至2022年9月30日15:00时。
1.应聘人员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将《报名表》填写完整、准确,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提交《报名表》时,须以“附件”形式提交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党组织关系证明、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二代身份证及报考本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具有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需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要求图片格式为*.jpg,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本人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
3.发送电子邮件报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和“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报名邮箱:RSHCRCK@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如:202206—专职辅导员—本人姓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准确、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推荐证明,若现场资格确认时,不能提供单位推荐证明的,需本人作出承诺,责任自负。
4.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以《通知》方式公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并查看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5.报名结束后,招聘对象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岗位代码:202208、202210)岗位,报名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可发布招聘补充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补充招聘后,该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的,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他岗位报名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详见学院网站通知。
6.政策咨询电话:0451-86636794。
(三)现场资格确认
1.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依据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网上初审合格者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以《通知》的方式公布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须持本人报名邮件中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同时,现场签定《诚信承诺书》。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后,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
2.相关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确认时一并审核。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计算时限截至2022年9月22日。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时,应拿出不低于聘用计划10%的名额招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四)考试
202206岗位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202207、202208、202209、202210岗位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工作均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综合知识》满分为30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历史地理常识及哈尔滨市情;《专业知识》满分为70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两科为一套试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三天后,请登录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询。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①202206岗位: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②202207、202208、202209、202210岗位: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业务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考生面试时需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不能参加面试,责任自负。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3.公布成绩
①202206岗位:公布面试成绩。
②202207、202208、202209、202210岗位: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按照60%与40%的总成绩占比进行折合后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
考试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现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通过调档,全面审核应聘人员情况。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聘用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及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451-86668916。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相关要求、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其处理。
招聘工作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九、疫情防控
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将在现场资格确认前,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通知,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人员予以关注。
特别提示: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点击下载>>>
1.2022年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计划表.xls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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