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招聘医学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2年09月07日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检验岗位工作人员2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等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六)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2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2年9月19日。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9日(8:30--11:3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安防路人防大楼)六楼(报名人员须持温州防疫码绿码、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现场测温后方可进入)。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2022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检验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粘贴1寸同底彩色免冠近期照片2张。
(3)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4、医学检验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龙湾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5、现场报名期间,工作人员将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对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取得相应的笔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9月24日9:00--10:30。
2、笔试科目:《医学检验技术》(满分100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于2022年9月22日至23日(9:00--11:00,14:00--17:00)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到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局508室领取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未按时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遇同分,则依次以有PCR检验资格的、学历高的、职称高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仍不能区分的,则另行加试。
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笔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发布,请密切关注网站。
(四)体检、考核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由龙湾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考核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龙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办理聘用手续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任,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尚未取得招聘岗位相应检验技术初级资格的拟聘用对象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3年内取得相应资格,否则到期后予以解聘。
五、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次招聘其他相关信息将发布在龙湾区政府网站,请予关注。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得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未满服务期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温州市龙湾区卫健系统在编事业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四)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咨询电话: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局0577-55878818、8550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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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2022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学检验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局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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