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成都崇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0名)

发布时间:2022-08-27 10:24:12在线客服:

  2022年08月27日讯: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0名(详见附件)。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聘人员须在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认证书上所载明专业(学位)须与应聘资格条件要求一致。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所在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4.符合《崇州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规定的条件。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公告发布当日)。

  6.曾参加我市公开(考核)招聘并被聘用但未报到或经公开(考核)招聘后工作不满最低服务年限辞聘的。

  7.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2022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不含受疫情影响原定夏季毕业的2022年应届生)。

  9.现已是崇州市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10.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部分岗位的应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崇州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1)应征入伍前已取得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以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的退役士兵。

  (2)应征入伍前为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以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在应征入伍高校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截止报名结束时(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尚未享受政策性加分、定向招录(聘)、直接考核招聘等优惠政策(下文均简称“招录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2.经组织选派在崇州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1)第一类系成都市组织选派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或“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志愿者。

  (2)第二类系服务崇州市乡镇及以下单位,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考核合格的四川省委组织部选派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3)以上两类人员志愿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截止报名结束时,尚未享受招录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二)报考“须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条件要求岗位的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截止公告发布当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业、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学习时间,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计算: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8)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外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官网,点击右侧“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2年8月27日09:00至9月7日17:00。

  网上缴费:2022年8月27日09:00至9月9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2年9月21日至9月23日。

  笔试时间:暂定2022年9月24日。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崇州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等信息。

  1、网上注册。

  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若为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组织选派在崇州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请在个人简历中明确填写“截止报名结束时,是/否享受招录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

  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主管机关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4、确定缴费。

  (1)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2)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2年9月13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重复报名且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只能参加一个岗位的考试,其余报考的岗位均为缺考。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时间、地点和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5.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

  6.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达不到1:3的,经主管机关同意后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2年9月13日前通过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2年9月24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7.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所考笔试两科目折合后)。

  报考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和经组织选派在崇州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已按规定享受过招录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所在地区(市)县及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享受过招录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表彰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未享受过招录优惠政策承诺书。

  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22年9月16日前的工作日内交崇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地址:崇州市永康东路385号—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28-82203533),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8.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约15个工作日后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原件校验

  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原件校验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原件校验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原件校验。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原件校验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原件校验。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面试前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进行公布。

  面试原件校验须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交验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报考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崇州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退役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或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所在崇州市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未享受过招录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服务协议、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原件校验合格者,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凭本人身份证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主管机关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最多递补2次。

  递补人员名单通过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三)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开考比例:原件校验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当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当天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岗位,拟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达到开考比例(不低于1:2)的岗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

  依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如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均相同,由主管机关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选择)。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

  1、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三日内向主管机关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管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方式与确定体检人员方式一致),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机关确定为进入考察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组发(2021)1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因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方式与确定体检人员方式一致)进入体检和考察,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递补考察人员名单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进行公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主管机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及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则视为自动放弃。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须在崇州市服务满五年及以上。

  十、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受理部门:崇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28-62650904)。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82208550)。

  十一、特别提示

  (一)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原件校验、面试、体检、考察、递补、报到、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专科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本科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咨询电话:

  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82208550

  附件:崇州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6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杏彩体育官网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