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9 09:44:05在线客服:

  2022年08月19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校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和方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招聘数量、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2年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以学信网、学位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不限户籍。

  (二)招聘数量、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2022年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18周岁以上(2004年8月23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23日后出生);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2022年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8月23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2年8月23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四)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详见《岗位信息表》“备注”栏),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招聘“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9:00至2022年8月29日17:00,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的报名信息无效,报名时间以邮箱接件时间为准。

  2.报考人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报名邮箱:czyzrsc@163.com

  联系人:孙老师 田老师

  联系电话:0317-5508021 5508023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需提供材料包括:

  (1)下载并填写《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填写完成并经本人手写签字后形成PDF格式扫描件。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具备翻译资质的部门出具的中文成绩单)。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招聘岗位条件中有本科专业要求的还须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有工作经历条件要求的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

  (3)1寸免冠电子版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

  扫描材料要求:

  所有上传材料要扫描原件,清晰并分别注明名称。所有扫描材料及电子照片保存到一个文件夹且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压缩后上传。

  报名要求及其他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公告要求、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 

  (2)邮箱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需本人签字的,必须用黑色碳素笔手签。提交报名申请材料扫描不清晰、不真实、不完整、不符合要求或未发送到指定邮箱造成未能成功报名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交费时间、《准考证》领取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资格审查及交费

  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提交材料后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或再次提交。一般情况下,24小时内会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反馈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但重新修改和重新提交时间不得超过报名截止时间,超过者再次提交材料一律不予审核认定。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提高报名效率,避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错失改报机会。“审核通过”的,领取准考证当天交纳考试报名费100元。

  5.准考证发放:9月4日上午9:00-11:00(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南门口)。

  6.考试比例: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特殊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提交审核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时间:9月5日上午9:00-11:00,具体事宜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写作。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证件审核环节。对于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紧缺专业岗位,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进入证件审核人员笔试成绩的最低分。

  笔试成绩、进入证件审核环节人员名单可于笔试结束五天后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查询。

  2.证件审核及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3的比例对拟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行证件审核,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证件审核环节。考生需出具的证件和材料为: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的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具备翻译资质的部门出具的中文成绩单)。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招聘岗位条件中有本科专业要求的还须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有工作经历条件要求的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以上证件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3.面试

  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czmc.cn)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基本素养,包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教学能力、仪表仪态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

  采取试讲、现场答辩形式进行。

  一是试讲,备考15分钟后,完成15分钟的现场教学,要求板书设计及粉笔字书写;二是回答评委1~2个问题,时间5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按照笔试成绩高者、工作经历长者、职称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如以上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上报市教育局研究确定。在此后的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考察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防控要求

  考前准备

  (一)考生须在考试前10天申领“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河北健康码”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河北健康码”小程序,自动生成个人“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小程序,获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建议考生考前10天持续关注个人“河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如有异常(比如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弹窗等),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二)考生在备考期间,要做好自我防护,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应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注意加强途中防护如优先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等出行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戴医用口罩,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及时洗手或使用免洗消毒液。避免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三)考生应随时关注国内疫情权威信息,根据个人健康监测和行程情况,做好参考准备。

  1.考前10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考前10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无密切接触史,7天内与密接无密切接触史;考前对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且完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且完成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有低风险区7天旅居史且完成“三天两检”核酸检测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

  (1)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持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均可,时间计算以核酸采样时间为准,下同)、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考试。

  (2)考前10天有发热、干咳、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须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鉴别诊断、排除新冠肺炎感染风险,持考试前48小时、24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核酸检测证明间隔24小时以上),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考试。考试当天,上述发热、咳嗽等症状未消失的,经考点卫生防疫专业人员排查无疫情传播风险、研判评估可以参加考试的,安排到隔离备用考场参加考试。

  (3)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完成隔离治疗、解除隔离和医学观察的考生,应当主动向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持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参加考试。

  河北健康码非绿码,以及按照前款疫情防控要求和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即低风险区)、陆路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的考生应按沧州市疫情防控规定及时主动报备。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要纳入社区管理,进行健康监测,实施“三天两检”核酸检测措施,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考试。

  3.在隔离治疗、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期的涉疫风险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进行初步诊断,视情况安排到隔离备用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四)考生需自备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消毒湿巾。

  (五)提倡积极接种疫苗并按时完成全程免疫。

  (六)考生在领取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领取准考证时提交签署的《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

  考试期间

  (一)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主动配合考点进行防疫检测和身份核验。通过体温检测区、身份验证区、隔离通道、候考区等候、上卫生间等环节时,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有序排队等候,防止拥挤聚集。

  (二)考生进入考点(场)时,请自觉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按考场规则要求持纸质版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入场。

  (三)除因入场核验需摘除口罩以外,考生在整个考试期间始终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防疫相关程序处置,考生须配合并服从管理。

  (四)所有考生从专用考试通道进出考场,避免和无关人员交流。

  (五)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特别注意

  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以及伪造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

  请广大考生务必每日关注我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有调整,以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五、有关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7—5508021、5508023

  附件:

  1:2022年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3: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2022年8月17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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