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泉州市直有关学校补充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8 10:11:27在线客服:

  2022年08月08日讯: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需求,根据《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教规〔2022〕3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在组织实施第一轮公开招聘后,结合全市公办学校师资需求情况,尚有部分岗位空缺,现就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全市计划补充招聘新任教师241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补充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招聘条件和要求详见《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已发布在泉州市教育局官网、泉州市人社局官网,请自行下载查阅)。

  三、招聘的对象和报名办法

  1.招聘对象: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第一轮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2.报名时间:8月10日-8月14日。

  3.报名地点:详见《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补充招聘新任教师报名联系表》(附件2)

  四、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需提供材料:

  (1)《2022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2022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报告单》、准考证各1份(报考人员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jszk.eeafj.cn/sign.html)打印);

  (2)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同时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相应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由学校出具能在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的证明材料;

  (4)学位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该材料应通过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入围人员须提供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进行查询的学位查询截屏打印材料。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届毕业生暂不提供,但应于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

  (5)考生属于未正式就业毕业生的,提供就业派遣报到证等未正式就业的相关证明(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者除外,应届毕业生暂无需提供报到证);属于已正式就业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函。

  (6)报考要求"须具备两年及以上相应学段和学科教学经验"岗位的应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两年及以上相应学段和学科教学经验的工作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证明等。

  (7)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1份;

  资格审核所提供的材料按序排放,复印件须面试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2.每位考生仅可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3.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对于因材料提供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4.报考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因入围面试人员放弃而造成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面试考生于面试前3天放弃参加面试的,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政策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一并提交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22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特别说明:(1)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2)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五、考试

  各有关学校及各县(市、区)招聘岗位的具体考试形式、成绩占比等详见《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其中具体考试形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岗位,有关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市教育局、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

  市直公办学校的岗位考试成绩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日,各县(市、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的考试成绩在各县(市、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日。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体检、考察、聘用。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网站通知。

  六、其他事项

  面试办法、体检、考察、公示工作要求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中,同一岗位涉及多个聘用学校的,先由第一轮招聘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学校,再由补充招聘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学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决定优先选择顺序。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相关信息,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联系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网站发布的《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补充招聘新任教师报名联系表》。

  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785162、2278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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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补充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补充招聘新任教师报名联系表

  3.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补充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8月5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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