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鞍山市台安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2022年07月28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台安县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实际情况,决定为我县初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104人,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教育事业;
4、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28日(含)至2004年7月28日(含)期间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7、报名者应具有与招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并符合应聘岗位具体条件。2021、2022年未取得教师资格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考生,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任合同。
(二)下列情况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均不可报考;
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4、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和台安县在编在岗教师均不可报考。
5、在读的研究生不得以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台安县202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方式
(一)发布公告:《台安县202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在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ntaian.gov.cn)发布。
(二)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28日-8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现场报名。
请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准备考试报名材料。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携带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所在院校出具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学位证书(与学历证书专业一致)、与报考学历对应的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各1份;《2022年台安县中小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请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在职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单位盖章,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由考生自负。如已离职可提供离职证明。
3、报名方式: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允许更改。
4、相关要求:报名时,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同时,对弄虚作假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对口的原则报考,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的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
5、笔试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2比例开考。如有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按削减或取消岗位。
6、考生自报名至聘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期间,应适时关注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否则错过相关招聘事项后果自负。
7、报名费每人100元,报名时现场缴费。
四、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台安县政府网站。
2、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原件。
3、笔试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综合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不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
(二)面试
1、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2比例,依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某个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数量未达到招聘计划1:2比例时,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全部列为面试人选。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见台安县政府网站。
3、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60分为及格线,低于及格线者不予聘用。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
5、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部门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仅限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员。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考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生体检和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台安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八、聘用
聘用时间以发布聘用公告时间为准。本次招聘的农村教师在农村学校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可在农村学校间流动,服务期满后可交流到县城学校及其他事业单位;招聘的县城学校教师从事教育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可在系统内部交流,服务期满后可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
九、疫情防控要求
凡参加本次招聘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履行个人责任,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按照考试各环节安排,如实报备个人行程卡、健康码、所在地及个人健康状况等信息。
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台后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对台安县外低风险街道(乡镇)来(返)台人员,要查验来(返)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正常参加考试各项流程。对无法提供来(返)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到达目的地后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考生报名后参加考试各环节工作均需按公告疫情防控要求履行防疫义务。
十、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敬请各位考生勿听信社会传言、谣言,谨防上当受骗。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台安县人社局电话:0412-4890303
台安县教育局电话:0412-4824473
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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