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州市天河区事业单位招聘区属优秀基层服务人员公告
2022年07月22日讯: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个部门关于事业单位集聚优秀人才助力乡村振兴的意见》等规定,面向广州市天河区优秀基层服务人员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广州市天河区志愿服务发展中心等21个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1名(《广州市天河区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区属优秀基层服务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此次招聘的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天河区在职在岗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专职工作者、基层党建工作人员和乡村专业服务人员4类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服务证书或与服务地签订的相应年限的劳动合同(招聘对象中的“乡村专业服务人员”提供劳务派遣协议也可)、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4类人员类型条件之一:
1.在天河区任职满5年的现任在职社区党组织书记,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2.通过公开招聘程序录用并在天河区服务满5年的现聘在职社区专职工作者,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及本科学历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的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3.通过公开招聘程序录用并在天河区服务满5年的现聘在职基层党建工作人员〔指在街道、社区、新兴领域和各级党群服务中心(站)等城市基层党组织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不包括购买服务和兼职工作人员)〕,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及本科学历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的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4.在天河区服务满5年的现聘在职乡村专业服务人员〔指各街道及所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含上级派驻各街相关单位的编外人员)或在社区、经济联社从事公共服务的人员,用工方式为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不包括购买服务和兼职工作人员〕,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及本科学历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的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81年8月3日(不含当天)后出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76年8月3日(不含当天)后出生;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71年8月3日(不含当天)后出生。任职时间、服务年限、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日。
以上各类型人员在天河区服务年限可跨类别计算,累计满5年的也可报考。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承担转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高风险岗位人员集中居住点服务等任务,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的上述4类人员,适当放宽服务期限要求(具有一线抗疫工作经历3个月及以下的可放宽至4年;3个月以上的可放宽至3年)。
以上各类型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服务地所属街道党工委或所属职能部门(派驻部门)出具推荐报考证明材料(内容含现工作单位、人员类型、服务年限及是否同意推荐报名等,社区党组织书记还需提供任职文件)。
(三)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以上情形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5日。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5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在网上报名栏选择“广州市天河区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区属优秀基层服务人员报名”,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考生需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及参加考试。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任何一个条件,均不可以报名,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符合岗位要求,并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
3.各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聘人数(视情另行公告);符合资格条件且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免笔试人员计入开考比例。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及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5.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资格初审
考生报名后,网上报名系统自动进行资格初审,不再进行人
工资格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初审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将另行通知,成功报名的考生请留意天河区门户网站。
五、笔试
(一)笔试采取100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二)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时间为120分钟,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免笔试,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并通过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五)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六)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如达不到上述比例,以符合条件的实有人数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人员名单将在天河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六、现场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相关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现场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进行。
(一)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提供的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打印)、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等材料;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属街道党工委或所属职能部门(派驻部门)出具的符合报考资格、同意推荐报考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报考材料;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服务证书或与服务地签订的相应年限的劳动合同(“乡村专业服务人员”提供劳务派遣协议也可)、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二)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之日前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现场资格审查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材料原件的,视为审查不合格,均不得参加面试;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
(四)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五)现场资格审查后,有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笔试成绩60分以上应聘者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天河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七、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4.综合成绩:经审核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非免笔试人员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八、体检、考察和公示
1.考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公告,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
2.体检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并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
3.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招聘岗位的要求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4.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须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和待遇
拟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十、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问题影响聘用等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视情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等疫情防控要求将由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天河区门户网站发布。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安排,可由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调整,如有调整,有关通知将及时在天河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密切留意相关信息。
十二、注意事项
(一)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据此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不推荐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开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布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网络辅导教程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方无关。
(三)报考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时间段内咨询相关事项。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38622393;监督电话:020-38622405
点击下载>>>
2022年广州市天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区属优秀基层服务人员岗位表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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