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源江东新区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2年07月22日讯:为满足河源江东新区教育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30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详见《2022年河源江东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即本科学历报考者为1991年7月17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为1986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上午9:00至8月3日下午5:3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统一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https://www.qgsydw.com)。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2022年河源江东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填写报名表,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系统初步审核。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初审。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8月6日上午9:00至8月7日下午5:00,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2.报考人员需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需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需提供盖有院校公章的学业成绩表、加盖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县(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按省、市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如“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的报考者,应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
5.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等相关公共知识。考试以闭卷形式进行,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
2.笔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江东新区官方网站公布。
(二)资格审查
1.在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生成绩高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进入资格审查人选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依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审查人选。
4.资格审查有关事项按岗位所需条件要求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系统A4双面打印),一式2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盖有院校公章的学业成绩表、加盖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同时,2022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均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2张。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工作单位及县(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需交原件)。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广东省内“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人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需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不按要求提供有效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7)征信报告(近一个月内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8)无犯罪记录证明(近一个月内由公安机关出具)。
(9)其他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需在资格审查确认期间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属个人证件原件的,验证后退回考生。
(三)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2.面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四)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面试成绩完全相同,则依据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由招聘单位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出现弃权情况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在同岗位的考生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经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等有关说明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河源江东新区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二)招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由江东新区根据学校岗位统一进行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用资格。聘用人员必须在所安排的学校服务5年(含)以上,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相关岗位时,试用期满后由学校组织竞聘上岗。如学校暂时不能聘用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必须服从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待学校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三)咨询电话及咨询时间
1.咨询电话:河源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0762-3133170。
2.咨询时间:工作日的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九、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好一次性医护口罩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绿码,7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参加考试;7天内有国内低风险区旅居史,需返河后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三天两检)且结果均为阴性,方可正常参加考试;“粤康码”为黄码的考生,需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参加考试。
下列考生需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1.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发热的,经评估排除新冠肺炎的。
2.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
3.“粤康码”为黄码,且持有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经评估患有其它具有传染性疾病的考生。
下列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触者(粤康码状态呈红色)。
2.“粤康码”红码、考试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考试前7天内有国内低风险区旅居史且返河后不能提供3天内两次(三天两检)核酸阴性证明结果的或10天内有境外(包括港澳台)旅居史。
3.“粤康码”为黄码,且不能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河源江东新区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河源江东新区官方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本公告由河源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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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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