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开封大学招聘公告
2022年07月19日讯: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结合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招生规模,经学校研究,报开封市有关部门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与名额
开封大学2022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及社会公开招聘全供事业编制50名。具体拟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开封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拟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相关条件(参见附件1)。
(五)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年龄截止日期以2022年1月1日为准。硕士研究生人员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35周岁(指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45周岁(指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服从岗位安排、及时到岗工作。聘用至教学岗位的人员,须根据学校工作需要从事3年及以上实验实训教学或教学秘书或辅导员工作。聘用至非教学岗位、实验实训岗位或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须在该岗位工作至少满6年,并遵守学校的相关管理办法。报考辅导员岗位的,须在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
(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9:00至8月3日17:00
报考者登录开封大学官网,点击“开封大学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注册登录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等相关材料并提交审核。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是报考者登录系统、查询信息、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一旦遗忘,则无法登录系统。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信息如实填报,因填报信息不一致或弄虚作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2.需提交原件扫描件材料:
(1)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高中毕业后所有学历)、学位证(高中毕业后所有学位);
(2)留学回国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交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须乡镇党委级或高校党总支级),报考辅导员岗位的还须提交在校期间的学生干部相关证明材料。
(4)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须提供2022年6月以前至少三年以上的单位缴纳社保凭证、劳动合同或专业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无工作经验者无须提供。
3.资格初审。2022年8月1日9:00至8月5日17:00
考生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后两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系统内重新注册账号改报其他岗位(一个账号只能注册报名一个岗位),8月3日17:00之后不再接受报名。报考资料不全、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更换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按要求于2022年8月6日12:00之前再次提交审核。逾期未再次提交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考生需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份,参加笔试时须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报名登记表》打印截止时间2022年8月13日17:00。
4.网上缴费。应试者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22年8月9日17: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根据豫发改收费〔2010〕1762号收费标准考务费30元/人。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考生,请在2022年8月12日12:00至8月13日17:00期间登陆原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1.岗位核减。各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根据招聘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岗位取消的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报其他岗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者,视为自动放弃,退还所缴的考务费。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待参加笔试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核验后予以退费。
3.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但进行了网上报名的,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我市从事省政府购岗计划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请携带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2022年8月5日8:30-12:00,15:00-18:00到开封大学人事处(开封市东京大道开封大学2号楼222房间)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四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加分人员名单在开封大学官网进行公示。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先进行笔试,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受以上比例的限制。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高等教育理论、高职教育理论、时事政治、相关法律、教育学、心理学等,满分为100分。博士研究生免笔试。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开封大学网站公布。
应试者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相关资格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需要工作经历岗位的,应试者需同时提供相应的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应试者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后,现场领取由开封大学发放的《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面试
1.根据不同类型岗位需求,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两类进行。满分为100分。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个别急需紧缺岗位,由学校提出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2.面试名单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名单在开封大学官网上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因体检出现不合格、自愿放弃而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4.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得递补。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博士研究生的可享受《开封大学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待遇。
八、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3.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九、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和开封大学官网,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十、其他事项
1.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相关规定执行。
2.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rsj.kaifeng.gov.cn)和开封大学官网(网址:www.kfu.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开封大学纪委全程监督。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监督,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违纪行为,都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371-23810026(开封大学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22613658(开封大学纪委办公室)
监督举报邮箱:kfdxjw@126.com
6.本招聘公告由开封大学2022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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