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衡阳市衡山县招聘教师和学校卫生员公告
2022年07月16日讯: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适应学校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我县拟在编制限额内公开招聘一批教师和学校卫生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此次共招聘教师和学校卫生员65名。分别是:高中教师8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4名;初中教师40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21名;小学教师10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3名;幼儿园教师5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3名;学校卫生员2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1名。(注:高校毕业生指2022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以及2021年和2020年毕业尚未入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下同)。
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衡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条件表》(附件1)、《衡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岗位计划条件表》(附件2)、《衡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计划条件表》(附件3)、《衡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条件表》(附件4),《衡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学校卫生员岗位计划条件表》(附件5),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为做好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我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分流工作,具有一年以上衡山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任教经历且现仍在岗的教师,本次报考观湘学校教师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年月日均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2.其他要求:
高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须取得高中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上的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
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上的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
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须取得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
幼儿园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上的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
学校卫生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
为落实国办发〔2022〕13号、人社厅发〔2022〕21号、湘人社规〔2022〕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对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在报名时不将教师资格证作为限制性条件,但聘用后1年内(2023年7月31日前)须获得相应层次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本县在编教师和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6.辞职未满3年的衡山县原在编教师;
7.因违纪违规被教育主管部门解聘的教师;
8.在读的普通全日制高校学生(2022届高校毕业生除外);
9.现役军人;
10.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含县外在编人员);
11.有吸毒史的人员;
12.患有精神疾病史的人员;
1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ngshan.gov.cn)、衡山县教育信息网(http://www.hnhsedu.cn)等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2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地点:衡山县教育局2栋5楼会议室
3.报名时间:2022年7月23日至2022年7月27日
4.联系电话:0734—5822229。
5.报名程序:
⑴报考人员在“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填写《衡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9)或《衡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学校卫生员报名表》(附件10)。
⑵提供以下资料: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相片大小为320×260,文件用身份证号码命名);②《衡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证和教师资格证书还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从学信网和教师网上可以查询,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放宽的对象可暂不提供),2022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中的高校毕业生,需填写《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附件6)。⑤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7)。⑥年龄放宽至40周岁的报考人员需填写《衡山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任教经历表》(附件8),由现任教的衡山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签字盖章证明,并将聘用合同复印件附后,原件交现场报考工作人员验证。
⑶准考证发放
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⑷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定单位定岗)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13),所学专业已列入该《目录》,未列入所设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的,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须认真对照《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13)和教师资格证准确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
②报名后,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而导致招聘计划被取消的岗位,报考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③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和聘用前资格终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报名信息及材料不完整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前资格复审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岗位招聘拟面试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计划规定比例的,在报考相同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开考比例
有效报名人数与实际招聘岗位计划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为3:1。如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衡阳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可以取消、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在笔试前进行公告。
(五)笔试、面试
所有招聘岗位考试均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报考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卷面分值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1)笔试内容
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占10%(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方面的理论知识),各学科相对应的专业知识占90%;学校卫生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三基。
⑵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详见《笔试准考证》。
⑶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ngshan.gov.cn)进行公示,考生可通过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ngshan.gov.cn)进行查询。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天内,需查分的考生可到衡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办理查分手续。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入围末名成绩出现相同者,则一并纳入面试对象。
面试满分100分。教师面试方式为试教,试教内容为2022年春季相应学科教材,试教备课时间30分钟,试教时长10分钟。学校卫生员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若无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的情况,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3.考试综合成绩的合成和排名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
(六)体检
1.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未参加面试者不得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公示
1.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县人社局组织对拟聘用人员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ngsh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九)聘用
1.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人员,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没有社保缴费记录),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以及《衡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因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按山办通〔2017〕68号文件执行,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替补,不另行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六、纪律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招聘教师的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全方位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疫情防控
按衡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阶段切实落实《衡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方案》(附件11),并如实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及承诺书》(附件12)。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立即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湖南本省的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外省的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电子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环节疫情防控具体措施另行公告,请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其它
(一)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ngshan.gov.c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均会及时在此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考生如未按时参加,视为自动弃权。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34-5812136(衡山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4-5812968(衡山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4-5816255(衡山县委编办监督检查组)。
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衡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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