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2年07月02日讯: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黑龙江省水利综合事业中心。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水利信息化建设工作,为省水利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承担水利政务宣传、调查研究、水文化建设和舆情监督等工作。为厅机关政务事务管理提供服务保障;为省级水利规费征收提供服务保障。
办公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中街4号。
(二)黑龙江省水旱灾害防御保障中心。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全省重要河流、重要江河湖泊和水工程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水量应急调度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全省旱情分析预报和旱灾评价评估及全省水雨情监测预报预警技术指导,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提出意见;承担蓄滞洪区安全建设与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水利行业水旱灾害防御相关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省抗洪抢险专家库组建管理及抢险方案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办公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中街4号。
(三)黑龙江省农村水利水电保障中心。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全省农田水利、农村饮水、灌溉、排涝、节水灌溉、农村水电等有关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实施方案、技术标准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省农村饮水工程、农田灌排骨干工程建设、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省农业灌溉用水统计分析、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省节水灌溉、排涝等农田水利新技术研究、推广与培训、灌溉试验站网建设与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等相关技术指导工作。
办公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农林街40号。
(四)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公益一类,副厅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拟订全省水文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全省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省水资源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省江河湖库水情监测分析预警预报工作;承担全省水文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监测分析工作;承担水文分析与计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测量、水文调查、水平衡测试、水资源论证、水能勘测工作;承担防洪影响评价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文水资源科学技术研究和水文测报新技术装备推广工作;承担水文水资源测报系统规划、设计、实施和运行管理工作。
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设分支机构10个:哈尔滨分中心、齐齐哈尔分中心、牡丹江分中心、佳木斯分中心、大庆分中心、鸡西分中心、伊春分中心、黑河分中心、绥化分中心、大兴安岭分中心,均为副处级单位。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内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水资源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辖区内江河湖库水情监测分析预警预报工作;承担辖区内水文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监测分析工作;承担水文分析与计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测量、水文调查、水平衡测试、水资源论证、水能勘测工作;承担防洪影响评价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文水资源科学技术研究和水文测报新技术装备推广工作;承担水文水资源测报系统规划、设计、实施和运行管理。
办公地点:
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中街4号。
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哈尔滨分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217号。
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齐齐哈尔分中心: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沈江路61号。
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牡丹江分中心: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七星街2号。
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佳木斯分中心: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通江街5号。
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大庆分中心: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开发区博学大街17号数码设计大厦B座8楼。
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鸡西分中心: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红旗西路红旗家园8号。
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伊春分中心: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通山路193号。
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黑河分中心: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72号。
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绥化分中心: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广顺街2号。
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大兴安岭分中心: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朝阳路143号。
(五)黑龙江省江河流域管理保障中心。公益一类,副厅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全省江河流域规划和江河湖泊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水利政策法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服务保障工作;开展省级水利行政许可项目相关技术审核工作、绩效评估考核工作;承担水利“放管服”改革和水行政监察执法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常设机构职责;继续履行三江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职责(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地方管理后,此项职能自然取消);承担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支撑性、服务性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159号。
(六)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寒区水利基础理论及应用技术研究、高新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与孵化;承担水利行业基础性和关键性科学研究任务;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与分析工作;承担全省水土保持、节约用水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编制行业有关条例、标准、规程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水利工程造价相关文件编制与修订工作。
办公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78号。
(七)黑龙江省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中心。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大庆地区的防洪及排污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承担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的洪水调度工作;为社会提供相关服务。
办公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东风新村晚报大街49号。
(八)黑龙江省水利学校。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中等专业学历教育工作;承担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承担水利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和职工培训工作。
办公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中兴北街23号。
(九)黑龙江省胖头泡蓄滞洪区管理中心。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胖头泡蓄滞洪区治理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盛隆路18号。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黑龙江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良好;
(二)年龄35(含)周岁以下。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
(三)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黑龙江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相关要求,应届人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取消聘用资格;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人员;
(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或因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在各类招考(聘)和学校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八)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7月1日至7月10日,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黑龙江省水利厅官网发布招聘公告。后续招聘有关信息在黑龙江省水利厅官网发布。
请应聘人员下载附件,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有关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6日8:30时至7月10日18:00时。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s://hljshuilitingzp.zhaopin.com;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招聘公告”栏目,下载并如实填写招聘报名表(附件2),相关材料原件扫描后一并上传,招聘岗位具体要求以《黑龙江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为准。
3.报名材料。①本人填写、签名确认后的《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②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学信网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与招聘计划表名称一致。④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取得的技能证书、职称证书等资格证书。⑤本人近期2寸彩色电子版照片(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200k;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不予审核)。⑥申请政策性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注意事项。①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详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资料。②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③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所有岗位报考资格。④符合加分条件、申请政策性加分人员,报名时须填写并上传佐证材料,否则不予加分。⑤应聘人员需关注黑龙江省水利厅官网发布的公告信息,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政策性加分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规定办理。具备上述多个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只取1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加分政策计算时间以及取得各种资格证书的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符合政策性加分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水利厅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计入笔试总成绩。
(四)笔试资格审查
笔试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进度。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同一岗位,通过笔试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急需短缺专业,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
(五)网上缴费
笔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采取网上支付宝形式缴费,缴费后报名资格有效。依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2个科目,每人每科45元,共90元;面试不收费。通过笔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请于2022年7月12日8:30时至7月14日18:00时,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不予受理。
(六)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黑龙江省水利厅官网,按时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申论2个科目,每科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与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员范围。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地点,在黑龙江省水利厅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结束现场发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进入面试人员凭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省水利学校对于教师岗位增加试讲环节,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谈、试讲各占面试成绩的50%。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2位。
5.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黑龙江省水利厅官网公布。
(八)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和体检;如均相同,则一并进入考核程序,通过考核最终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
考核、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黑龙江省水利厅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在聘用合同期限内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应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聘用)合同。
五、享受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六、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水利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电话咨询时间:
工作日8:30时-11:30时、13:30时-17:00时。
(一)举报电话
省水利厅机关纪委:0451-82622708
(二)咨询电话
黑龙江省水利厅人事处:0451-82615991
黑龙江省水利综合事业中心:0451-82607132
黑龙江省水旱灾害防御保障中心:0451-82633141
黑龙江省农村水利水电保障中心:0451-82164040
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0451-82621613
黑龙江省江河流域管理保障中心:0451-86623891
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0451-86665663
黑龙江省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中心:0459-6183831
黑龙江省水利学校:0459-2763710
黑龙江省胖头泡蓄滞洪区管理中心:0459--6201007
技术服务电话:0451-85954821
黑龙江省水利厅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中街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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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黑龙江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黑龙江省水利厅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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