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州市广播电视台下属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公告
2022年07月02日讯:广州市广播电视台下属单位广州市广播电视微波总站,主要任务是:负责运行和维护市广播电视数字微波网络,保障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为突发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期的信息发布提供技术保障及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广播电视台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广州市广播电视台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报考人员类型分为2022年毕业生、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及不限。“2022年毕业生”指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招聘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非广州市户籍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3、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9日上午12:00至2022年7月22日上午12:00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式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
(三)资格初审
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凡因未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导致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四)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7月27日起登录报名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要求
1、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居民可以使用“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报名。网上报名流程一经完成,不得改报。
2、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方式进行。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依次排序确定。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不限制于专业知识,主要考核个人综合能力。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100分,60分合格,笔试成绩合格才具备面试资格。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数:面试人员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资格复审:拟面试对象面试前集中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条件。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予以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可以使用“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人选。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送达面试成绩通知单。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合格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职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按《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如统一体检时为孕期不能进行体检的应聘者,待其按照体检要求可以进行体检时,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单位可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依次排序确定。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按聘用单位公布的职位情况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防疫工作要求
本着对考生健康负责原则,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按以下两种情况对考生进行防控管理:
(一)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三)考生参考要求
1.考生凭借粤康码、14天行程码、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省外来穗考生须从来穗之日起,完成三天两检,中间至少间隔24小时)、身份证原件或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及《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考生自行下载填报签名,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见:http://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3929149.html)等材料查验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场。
2.考生应提前到达考场点,经监考员再次核验粤康码、14天行程码、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省外来穗考生须从来穗之日起,完成三天两检,中间至少间隔24小时)、身份证原件或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准考证通过,并收取考生本人签名的《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方准予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查验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疫情期间,考场不提供停车位,外来车辆及无关人员(随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4.考试期间如果有考生发热或其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考生须配合工作人员引导,就近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或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5.考试结束,考生须尽快离开考场,不得无故逗留。
6.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全程服从管理。
7.如考生违反防疫政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8.因疫情形势变化影响考试的,将及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保持通讯畅通。
九、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2、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做出结论的;
5、其他因报考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专业、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中任一条件的,均不可报名。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关于各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和相关笔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直接拨打附件中聘用单位的联系电话进行详细咨询(咨询电话:020-83492262;投诉电话:020-89213279)。
本公告由广州市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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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州市广播电视台下属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广州市广播电视台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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