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德州乐陵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1 12:48:37在线客服:

  2022年07月01日讯: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增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22年乐陵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9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根据《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符合“两个同等对待”条件的应聘人员,其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招聘部门将在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落实“两个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采取“承诺+容缺”方式,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参加本次招聘报名后最近一次资格证书考试,取得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才能准予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2年7月1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已在乐陵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9:00—7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11日9:00—7月16日16:00

  报名人员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7月11日9:00—7月16日16:00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及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7月11日9:00—7月1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职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岗位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按1:2确定开考比例。应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经德州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招聘单位相同、招聘岗位性质相近的原则,将核减和取消的计划分别调整至其他岗位。核减、调整岗位公告将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及时发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2022年7月17日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发送至邮箱llsrsjrcsc@dz.shandong.cn,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减免考务费”命名,并拨打电话0534-6990122进行确认。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招聘单位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并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后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需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面试审查时间及地点,网站另行公告。

  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根据岗位类别,笔试分为医学类、护理类,各类均考一科。医学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护理类考试内容为护理基础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乐陵市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面试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招聘计划数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招聘计划数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参加面试的人员未按面试公告要求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专业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其专业水平和技能。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百分制。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公示。如招聘岗位最后一名有重分者,按面试成绩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乐陵市卫生健康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未经招聘部门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五、聘用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或调动。

  六、纪律与监督

  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咨询电话:0534-6990122

  附件:2022年乐陵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乐陵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30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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