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永州市双牌县引进急需紧缺教育类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7 15:47:47在线客服:

  2022年06月27日讯: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集聚支撑和引领双牌高质量发展的各类人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引进人才。

  二、引进范围和对象

  引进对象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体以后附的需求目录为准)。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引进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引进岗位和人数

  2022年人才引进共81个岗位、需求114人。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四、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技能等相关条件;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学籍)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人员;

  7.吸毒人员或参加非法组织曾受处罚的人员;

  8.在我县事业单位辞职未满2年或辞退未满5年的;

  9.已纳入永州市范围内编制管理及暂未入编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

  10.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考生不得报考引进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考生,不得报考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准确无误填写。专业审查按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中共双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是否可以报考。

  2.报考人员年龄为30岁以下(具体以后附的需求目录为准),即199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它年龄以此类推。报考对象为副高级职称的放宽到40岁;正高职称及博士研究生的年龄放宽到45岁。

  五、引进程序和方法

  此次人才引进,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报名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1.报名与资格审查方式。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及要求。报名自2022年7月6日起至7月15日17点止,考生需如实、认真填写好附件4、附件5、附件6,对照报考岗位所属的类别,将附件4、附件5、附件6一并发送至以下指定邮箱:

  综合类岗位报名邮箱:sprcgzs@163.com

  教育类岗位报名邮箱:996380834@qq.com

  医卫类岗位报名邮箱:381161817@qq.com

  发送报名邮件时应按照“类别+岗位代码+姓名”(如:综合一类101张三)的格式命名报名邮件,并对照所属的岗位类别发送至相应的邮箱。未按规定格式及时间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

  3.相关说明。资格审查无需本人到场,由中共双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照考生所报送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立即取消引进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其结果将会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反馈至考生(考生报名的邮箱或报名表中预留的电话号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考生报名表中预留的电话号码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2.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进行了笔试的岗位,其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100分,下同)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各岗位的笔试科目及内容如下:

  (1)综合一类岗位。此岗位不需进行笔试。

  (2)综合二类岗位。笔试共一科,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范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的政治常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等,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60分,命题作文占40分。

  (3)综合三类岗位。笔试共一科,内容为写作。

  (4)教育一类岗位。此岗位不需进行笔试。

  (5)教育二类岗位。岗位需求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5及以上时需统一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相关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6)医卫一类岗位。此岗位不需进行笔试。

  (7)医卫二类岗位。岗位需求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5及以上时需统一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相关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3.笔试开考比例。综合二类、综合三类岗位的笔试按岗位需求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

  4.相关说明。综合二类、综合三类岗位笔试达不到规定的最低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需求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予以取消,被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如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不再核减岗位需求计划数,参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岗位报考人员都达不到60分的,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三)面试

  所有岗位的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考生报名表中预留的电话号码另行通知。面试为全天场,考生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各岗位的面试内容及要求如下:

  1.综合一类岗位

  (1)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面试开考比例:此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2.综合二类、综合三类岗位

  (1)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入围面试人选确定:综合二类、综合三类岗位所有入围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若未核减需求计划数,入围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未核减的岗位需求计划数1:2确定;若核减了需求计划数,入围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核减后的岗位需求计划数1:2确定。若末位入围人选与已入围人选有相同笔试分数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3.教育一类岗位

  (1)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试教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面试开考比例:此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4.教育二类岗位

  (1)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试教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面试开考比例:按岗位需求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若岗位进行了笔试,其岗位入围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需求计划数1:2确定(入围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若末位入围人选与已入围人选有相同笔试分数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5.医卫一类岗位

  (1)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实际操作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面试开考比例:此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6.医卫二类岗位

  (1)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实际操作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面试开考比例:按岗位需求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若岗位进行了笔试,其岗位入围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需求计划数1:2确定(入围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若末位入围人选与已入围人选有相同笔试分数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7.面试有关要求与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候考,接受统一封闭管理,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人员的面试顺序。

  (2)考生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场所码”“健康卡”和“行程码”绿码并接受体温检测。为保证考生能准时进入考场参加面试,请事前彩色打印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并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

  (3)考生不得穿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穿戴设备进入考场,面试时不佩戴手表、饰品。

  (4)面试期间,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面试结束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

  (5)考生须文明应试,不大声喧哗,不破坏卫生,不在候考室、备考室、候分区内抽烟、嚼槟榔。

  (6)面试为全天场,请考生做好相应准备,保持良好状态。抽签在下午面试的考生,统一提供中餐。

  (7)面试考点不准驾车进入,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请考生提前熟悉路线,合理选择出行方式。

  (8)面试前后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8.相关说明。教育二类、医卫二类岗位面试达不到规定的最低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需求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予以取消,被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如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不再核减岗位需求计划数,参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岗位报考人员都达不到75分的,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四)体检

  1.入围体检人选确定。所有岗位入围体检的人选其面试分数须达到75分及以上,具体如下:

  (1)综合一类、教育一类、医卫一类和未进行笔试的教育二类、医卫二类岗位入围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需求计划数(核减了岗位需求计划数的按核减后的岗位需求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确定。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2)综合二类、综合三类和进行了笔试的教育二类、医卫二类岗位入围体检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需求计划数(核减了岗位需求计划数的按核减后的岗位需求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确定。若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还是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2.体检时间及地点。将通过考生报名表中预留的电话号码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相关说明。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入围体检人选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未进行笔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排名相应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的面试分数需达到75分及以上)。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1.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核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相关说明。考察人选达不到引进人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引进人选。对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引进程序。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才,并在县级主流新闻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程序进行聘用;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并终止引进程序;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做出暂缓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终止引进程序。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引进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一年)。对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先签定三方协议,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岗位规定的资格证书后再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相关手续;若非不可抗力因素而未能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证书的,将按规定无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六、优惠政策

  根据《双牌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版)》(双委人才〔2020〕3号)规定,双牌县2022年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工资福利。引进人才享受本县事业编制待遇,其工资、福利等与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一致。

  2.生活补贴。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标准,以《双牌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版)》(双委人才〔2020〕3号)规定为准,考生可通过公告后附的电话进行咨询。

  3.年终奖励。对表现突出或有重大创造成果的人才,经专家评估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集体研究,并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根据所创造的经济价值或社会价值大小,由县财政给予适当的年终奖励。

  4.岗位聘用。对引进到我县工作的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符合条件的,不受工作时间长短的限制,可优先推荐申报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享受政府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5.科研支持。对引进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双创新创业发展的,经评审后由县财政给予5-5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对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给予30万元资助。引进人才申报的科研项目获得国家和国家部、委以及市级以上(含市级)有关部门科研经费资助后,受益单位视其财力给予相应的配套资金。引进人才在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省科学技术奖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优先推荐、优先支持。对主持承接省级课题的给予5-2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国家级课题的给予10-5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

  6.住房保障。对引进无住房的人才,县委、县政府设立专门的“人才公寓”,在有房源空余的前提下优先供其工作期间使用。引进人才的购房补贴标准,以《双牌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版)》(双委人才〔2020〕3号)规定为准,考生可通过公告后附的电话进行咨询。购房补贴享受时限为5年,即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的引进人才在引进之日起5年内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均可享受购房补贴。在购房补贴兑现期内,所购买的商品房原则上不能进行房产交易。一套商品房仅能享受一份购房补贴,对于夫妻双方都属于双牌县引进人才并申报购房补贴的,按照学历或职称最高的一方发放购房补贴,并视为双方均已享受购房补贴,不能再进行重复申报(离婚后购房并申报购房补贴,离婚时间必须已满一年);对于非夫妻关系但共同购房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同样只享受一份购房补贴)。

  7.公共保障。引进人才愿意来我县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配偶的工作由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协调有关单位参照其随调前的工作单位和用工形式予以安置,其配偶若属于我县乡镇基层公职人员的,可优先调入相关县直机关单位就职。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就学,根据本人意愿,由教育局妥善安排到中小学校入学或幼儿园入托,并免收择校费。

  8.优化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子女入学、“五险一金”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

  9.其他政策。对单位年度考核和人才专项考核评价连续三年为优秀等次的引进人才,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予以提拔、重用或调任公务员。

  七、疫情防控

  根据《关于加强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61号)文件要求(如有政策变化,按新的政策要求执行),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一)参加考试的健康基本要求

  1.所有参考考生在考前应及时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在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

  2.考生防疫健康码及行程码为绿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考生,且无不得参加考试其他情形之列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考生在考试全程应当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外)。

  (二)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有以下任何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参加考试:

  1.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2.考前28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3.考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

  4.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

  5.考前28天内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6.考前14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7.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8.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

  9.未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10.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

  八、有关要求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引进工作的公平公正。

  2.拟引进人才签定聘用合同后,要求辞职的需提前3个月向主管部门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不予办理。引进人才的退出管理,以《双牌县引进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双委人才〔2020〕4号)规定为准(如有政策变化,按新的政策要求执行)。

  3.本次引进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等情形,记入双牌县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参加双牌县组织的人事招聘考试。

  4.此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双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试咨询电话:

  中共双牌县委组织部,0746-7726100(仅限工作时间)、18874666659(周)、18574459219(全)。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中共双牌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13787662768、13874729018。

   

  附件:

  1.双牌县2022年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综合类)

  2.双牌县2022年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教育类)

  3.双牌县2022年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医卫类)

  4.双牌县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5.双牌县2022年人才引进资格审查资料汇编(模板)

  6.诚信考试承诺书

  7.提醒事项

   中共双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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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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