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六安市裕安区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2年06月02日讯: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关心关爱基层干部重要精神,激发村和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关于在农村基层党建中加强抓乡促村工作的意见》(六发〔2018〕20号)、《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裕党建组〔2020〕5号)文件精神,经区编委研究同意,从全区符合条件的优秀村和社区“两委”成员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3、公平公开、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
面向全区在职的村和社区“两委”成员(不含兼职委员)。
三、招聘岗位
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
四、报名条件
1、在村(社区)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且2018年换届及之前进入村(社区)“两委”;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后出生),担任村(社区)“两委”正职满5年以上可放宽到45周岁(1976年5月31日后出生);
3、以村和社区书记(主任)报名的,要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以村和社区“两委”其他成员报名的,要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事业单位聘用考试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6日至6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设在区委组织部六楼会议室,以乡镇街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报名时须提供近期一寸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乡镇街报考花名册,以及《裕安区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需所在乡镇街党(工)委签字盖章确认)。
(二)资格审查。依据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在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作弊、在考核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招考职位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不够开考比例的,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相应核减招考职数。
(三)组织笔试。统一组织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侧重于基层工作实际,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在基层的方针政策,群众工作能力,基层党建工作、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有关知识,省、市、区情等(不指定教材)。笔试成绩将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裕安先锋网上公布。
笔试成绩中执行加分制度,具体条件如下:
近三年内,个人在村(社区)“两委”成员岗位上,获得省、市、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分别加1.5分、1分、0.5分,同一工作奖励加分不累计,以获得的最高奖励计算加分,表彰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2分。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表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区委组织部申请加分,逾期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面试。按照招考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综合分数相同的,面试得分高的优先。
(五)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考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七)递补。因体检、考察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且其后又有符合条件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岗位人选,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岗位与待遇
1、岗位确定。分为定向环节和选岗环节。定向环节,拟聘人员优先聘用到原任职地所在的乡镇事业单位。若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名额多于原任职地所在乡镇的岗位数,则由分数较高的人员优先选择是否聘用到原任职地;选岗环节,因岗位编制限制,不能在原任职地所在的乡镇事业单位聘用,则在全区可选择岗位范围内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
2、待遇。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考试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合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裕安先锋网公布,一经公布,视同通知到本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指定具体辅导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相关政策法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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