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宿迁市宿豫区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2年06月01日讯:根据工作需要,宿迁裕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宿迁豫新港口有限公司、宿豫区发改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和条件(具体详见《岗位简介表》)。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22年6月31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uyu.gov.cn)、宿迁人才网(http://www.0527rc.cn)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考生登录宿迁人才网(www.0527rc.cn),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6月1日9:00—6月8日16:00;
缴费时间:2022年6月1日9:00—6月8日18:00;
打印笔试准考证:2022年6月9日9:00—6月10日18:0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
(2)审核通过的考生需在报名网站上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
(3)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4)笔试准考证为考生参加本次招聘的身份识别,请妥善保管。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2)01、02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由用人单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4)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笔试和技能测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技能测试
01、02岗位不进行笔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80分为及格线。
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在宿迁人才网(https://www.0527rc.cn/)及微信公众号【宿迁人才网官网】上进行公示。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1.笔试、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招考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考比例达不到1:3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面试前宿豫区人社局对进人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宿迁人才网(https://www.0527rc.cn/)及微信公众号【宿迁人才网官网】。
资格复审地点:宿豫区人社局社保大厅二楼201室咨询电话:0527--84456100
2.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学历证明、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工作经历认定证明的原件;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3.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原则上递补一次。
4.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微信公众号【宿迁人才网官网】发布。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5.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60分以上为合格,)
6.面试、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职位要求的优先条件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体检人选名单在宿迁市微信公众号【宿迁人才网官网】公布。体检工作由宿豫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22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人才网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宿迁市钟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宿豫区人社局下属的国有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考生所报考的单位。试用期为6个月,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八)待遇
招聘人员享受用人单位同岗人员同等待遇,按规定缴纳五险。(宿迁豫新港口有限公司招聘的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其他规定参照附件2《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要求,请报考者认真阅读。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对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本简章由宿迁市钟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宿迁裕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0527-82688015
2.宿迁豫新港口有限公司0527-8118889
3.宿豫区发改局 0527-84468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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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发改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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