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黄冈师范学院附属幼儿园招聘公告
2022年05月31日讯: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幼儿教师队伍,服务幼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冈市教育局、黄冈师范学院组织黄冈师范学院附属幼儿园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见《黄冈师范学院附属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员。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黄冈师范学院附属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黄冈师范学院附属幼儿园,联系电话18071835700。
三、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2年5月30日通过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hg.gov.cn/)、黄冈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hg.gov.cn/)、黄冈师范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hgnu.edu.cn/)、黄冈师范学院附属幼儿园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考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相关信息均通过黄冈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hg.gov.cn/)、黄冈师范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hgnu.edu.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该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为黄冈师范学院附属幼儿园一楼接待室(黄冈市黄州区明珠大道黄冈师范学院南校区西大门左侧)。
(三)报名时间
2022年6月6日9:00至6月8日17:00报名
(四)应聘材料
1.填写《黄冈师范学院附属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其中“原工作单位推荐意见”栏,必须经原单位推荐并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须有教育部认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类教学、管理和科研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3.《黄冈师范学院附属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中涉及到的其他重要内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应聘材料要求内容详实,报名时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当场归还。
(五)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6月9日在黄冈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hg.gov.cn/)、黄冈师范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hgnu.edu.cn/)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因电话关机、停机或其他原因无法联系到本人导致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六)报名注意事项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一般应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2022年7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关于学历的说明。《黄冈师范学院附属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学历一栏标明的“全日制专科学历及以上”,指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4.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黄冈师范学院同意,可以报考。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副园长岗位如报名人数未超过20人,则免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5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内容:学前教育理论和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基本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时间:2022年6月11日
4.笔试地点:地点另行通知。
5.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其中:副园长岗位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3人,经招聘单位申请,市教育局审核,报市人社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6.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6月11日通过黄冈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hg.gov.cn/)、黄冈师范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hgnu.edu.cn/)发布,考生可根据报名号查询本人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副园长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幼儿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才艺展示的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1:3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黄冈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hg.gov.cn/)、黄冈师范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hgnc.net/)发布,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缺考、违纪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实行面试成绩合格线(75分)控制,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三)考试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30%和7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免笔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
2.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组织加试。
六、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含心理测试,下同)、考察人选。
(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同时须符合学前(幼儿)教育职业准入相关规定。
(二)考察工作由黄冈师范学院会同黄冈师范学院附属幼儿园负责。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结果经黄冈师范学院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审定,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黄冈师范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严格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请认真阅读《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3),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并签署《考生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见附件4),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核查。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持考点所在地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内没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持考点所在地(包括黄冈市及所属县市区,下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黄冈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黄冈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18071835700(黄冈师范学院附属幼儿园办公室)
0713-8877021(市教育局人事科)
政策咨询电话:0713-812863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713-8833286(黄冈师范学院人事处)
点击下载>>>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冈市教育局
黄冈师范学院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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