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滁州市定远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28人)
2022年05月30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规定和要求,现将2022年度定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定远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中共定远县委组织部、中共定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定远县纪委监委实施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2022年度定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8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22年度定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在2022年度定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202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服役期满、表现良好并由滁州市兵役机关征集入伍人员(或在外地入伍的滁州籍人员);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今年及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的人员。
在2022年度定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定远县户籍(或者定远县生源)人员”。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5月30日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网址:http://ahexam.cn/。
3.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9:00—6月10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2年度定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分辨率约为300-500像素,大小为100kb以下),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6月11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6月11日12: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6月12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90元(45元/科)(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2年6月13日至14日期间,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需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rsjzgj@163.com。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据此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员,应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少数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经中共定远县委组织部、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按2:1比例开考。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13日14:30-17: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考人员可于6月22日至24日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6.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或《申论》两科。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政治(含时政)、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国情、省情和写作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类别详见《岗位计划表》,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6月25日(如因疫情等特殊因素影响需调整,另行通知),具体安排为:
上午:08:30—10:3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30—16:30《专业基础知识》或《申论》
笔试地点设在定远县城区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2年6月24日下午2:30-5: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人社大楼5楼516室,联系电话:0550-4288041)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两科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7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与《专业基础知识》或《申论》(占60%)合成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须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如笔试合成成绩相同,以《专业基础知识》或《申论》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如《专业基础知识》或《申论》成绩相同的,按照学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如学历仍然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202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资格复审后,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笔试合成成绩相同,以《专业基础知识》或《申论》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专业基础知识》或《申论》成绩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仍然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体检工作由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公示和聘用
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乡镇卫生院新进人员统一纳入编制内管理,其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聘用报批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委监委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42881690550-4288041)。
咨询电话:0550-4288041。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实施方案由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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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定远县委组织部
中共定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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