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邵阳新宁县教师招聘公告
2022年05月24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2名中小学教师和10名学校财务管理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服从安排。
3.身心健康,无精神类疾病史,符合履行教师相关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公历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体要求:见附件1《岗位计划及要求表》。
6.其他说明:
①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情形时,由新宁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②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暂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③报考条件中岗位要求为“新宁考生”的,是指本人、配偶、本人父母亲(含配偶的父母亲)为新宁县户籍的人员。
④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曾有吸毒史的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⑤我县编内教师和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⑥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报名,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名,其它情形以此类推。
⑦2020、2021年已参加我县教师招聘体检并合格后放弃的考生不得报考。
⑧法律、政策规定的其它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人员共132名。其中中小学教师122名,中小学财务管理人员10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包括: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ning.gov.cn)、“新宁人社”和“新宁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31日—6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新宁县教育局七楼可视会议室
3.报名要求:
(1)报名须提交的证件和资料
①本人正式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的需同时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报告。暂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学历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中打印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时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3)。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领到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先提交教师资格证认定《受理凭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成绩及格截图报名,但在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时必须提交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届时不能如实提供,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④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⑤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⑥诚信报考参考的承诺书(附在报名登记表中)。
⑦报考小学学科教师岗位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财务管理岗位的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a.本人户籍在新宁的,提供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和复印件;
b.配偶户籍在新宁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和复印件;
c.本人父母户籍在新宁的,提供父母《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和复印件和当地村(社区)提供的与父母关系证明;
d.配偶父母户籍在新宁的,提供结婚证、配偶父母《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和复印件和当地村(社区)提供的与配偶父母关系证明。
⑧新宁县教师招聘报考人员新冠肺炎防控健康卡监测记录表和承诺书(附件4)。
(2)报名证件、资料齐全者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须提供报考者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受委托人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供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填报志愿。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应一个岗位代码),多报或重报无效。志愿分高中学科教师,初中学科教师,小学学科教师和中学心理健康教师/财务管理人员四类。高中学科教师、初中学科教师在同一类别中相同学科教师岗位实行合并招聘(详见附件1-1、附件1-2);中学心理健康教师/中小学财务管理人员类又分中学心理健康教师、高中及城区学校财务管理人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财务管理人员三块,同块内岗位实行合并招聘;小学学科教师实行定点招聘。合并招聘的岗位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次序,由考生按所报的学段学科自主选岗(综合成绩相同时,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也相同,则全日制毕业者优先;若还继续相同,则年龄小者优先)。
4.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个别特殊急需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如需开考,报县人社局审定)。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所有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参加笔试,高中学科教师岗位、初中学科教师岗位、小学学科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一证一单参加面试。所有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均须提供本人健康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笔试
(1)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报考中学心理健康教师和中小学财务管理岗位的考生只进行笔试,其笔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和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成绩查询: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在“新宁县政府门户网”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宁县教育局六楼611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结果通知本人。
2.面试
根据岗位计划表中的招聘计划数,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采用试教(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各岗位的具体试教内容见面试通知单。试教备课时量为40分钟,试教时量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和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成绩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若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学历高的优先;若学历也相同,则全日制毕业的优先;若还继续相同,则年龄小的优先。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根据空缺名额,经县教育局审查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不成功者,自然核减招聘计划数。
(五)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须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空缺名额,经县教育局审查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后,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工作单位。
四、纪律要求
1.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按规定提供档案及相关证件材料办理聘用手续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随时可以终止或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涂改证件、证明等报考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对体检合格后放弃的人员,录入新宁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新宁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宁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聘用工作各个程序中入围人员情况将在“新宁县政府门户网”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6.疫情防控期间,考生需自觉遵从疫情防控考务要求,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
7.报名考试咨询电话:0739-4822345(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9—4822950(新宁县教育局)。
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739-4822283(新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附件3: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考生报考承诺书
附件4:新宁县教师招聘报考人员新冠肺炎防控健康卡监测记录表和承诺书
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宁县教育局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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