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中心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2022年05月07日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中心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2022年度拟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2年全国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军校毕业生及国(境)外大学毕业生等)。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三)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关心药品安全,有志于从事药品监管新闻宣传工作。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能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应聘者在校期间为非在职,须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及2022年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京内生源指大学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的学生。
(七)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在此前的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其他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中心2022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5月13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仅采取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通过本网站下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中心应聘报名表》(附件2)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有表格通过附件形式发送至cfdanews@163.com。
3.资格审查。我中心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名单后通知本人,并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中心网站公告符合条件参加考试人员的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4.现场资格复核:我中心组织现场资格复核。报考人员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学历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成绩单、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院校毕业分配办盖章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中心应聘报名表》(本人需签字)、一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
5.发放准考证:通过现场资格复核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只接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中心应聘报名表》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不接收其他形式的简历。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相同,统一格式为“新闻中心-岗位代码-姓名-学历”,如:“新闻中心-01-张三-硕士研究生”。谢绝来人来访。
2.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为方便联系,考生要在应聘报名表中填写详细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实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时间、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包括通用知识和专业技能知识。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研究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中心网站公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时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人数少于规定比例人数,按实际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5分。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应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要求。
五、考察和体检
1.根据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一般采取工作能力调研、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诚信记录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人岗相适等方面的情况。
2.对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我中心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
3.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考察人选资格。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可以对本岗位总成绩第二名的人员进行考察,如第二名人员仍无法聘用,则取消本岗位此次招聘。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中心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八、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实行回避制度,并防范利益冲突。
1.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应聘:
(1)凡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含退休3年内的处级以上退休干部)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2)对于配偶、直系血亲等在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领域相关企业从业,并且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其所应聘岗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2.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须防范利益冲突:
配偶、直系血亲等在药品领域相关企业从业,所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其所应聘岗位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应聘人员,须在应聘时作出利益冲突防范承诺。在聘用后如相关人员调整工作业务范围,所聘人员须及时向我中心报告并做好相关利益冲突回避。
3.应聘人员故意隐瞒上述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存在有关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九、其他事项
(一)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考试方式若做出调整的,调整情况将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中心网站另行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关注网站有关信息。
(二)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10-83378979
监督电话:010-83378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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