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山市石岐街道办事处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任教师)公告
2022年05月07日讯:因我街道教体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有关文件规定,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任教师)共5名,其中初中数学教师1名、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2名、小学语文教师2名,具体岗位见《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2022学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任教师)岗位表》(附件1)。
2.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石岐街道办事处下属公办中小学校已根据国家、省和市规定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分等级岗位聘用,新进人员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所招聘岗位的学科及学段相同的新进人员,由石岐街道办事处根据用人需求统一调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含择业期内毕业生,博士毕业生放宽至2017年,该类报考人员若获录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在有效期内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报到证);
2.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7年);
3.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教师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在编教师拟聘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8.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段相应,下同)。
9.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4)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在服务期限内的;(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构成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5月25日,将简历及相关报名资料的电子版或扫描版(原件备验),发送至我单位招聘邮箱,邮箱地址:2996883270@qq.com。报名资料的文件名为“学段学科+姓名”。原件验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及要求
①《中山市石岐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3须手写签名,提交扫描件);
②《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代码须为《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里的专业代码)。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且属岗位表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时以“9999999”代替,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专业判定材料;
③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2020和2021年毕业生不需提交)、完整的学习成绩单、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提供);2020和2021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属粤教毕〔2019〕3号文所规定的择业期内的(2020和2021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或证明(证明中需明确考生属暂缓就业,若获录取可派遣到中山市);
④个人简历及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专业方向证明、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等);
⑤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核后,须凭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⑥六分钟以内的视频(含1分钟自我介绍和5分钟左右的教学片段视频,不得作任何加工处理)。
3.其他报名须知
①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报名所交证件、材料均要求原件扫描上传;
③超过规定时间或没按要求报名的,报名无效;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④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名。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暂缓提供相关考试合格证明。以上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在入围考试环节前须签订有关承诺书。所有拟聘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才能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二)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采取复合考核筛选方式(审核报考资料+观看教学视频),由石岐街道办事处根据符合报考资格的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素养、学习成绩(教学表现等工作业绩)、教育教学态度和道德素养、心理素质、沟通能力、获奖情况、学术成果、社会实践成果等,综合岗位匹配度,择优按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试人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数比小于1:5的,按实际符合资格条件报考人数确定入围考试人选。
入围考试人员在报名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由石岐街道办事处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和《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重点考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考试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考核,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
1.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因疫情防控需要,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采用试教、答辩形式进行。
(1)试教:试教内容为应聘学段学科课程,试教前30分钟按照规定内容进行备课,试教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40%;
(2)答辩:答辩考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占面试总成绩60%。
总成绩=试教成绩×40%+答辩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合格分数线统一设定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及考核对象。
(3)面试成绩确认:面试完毕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签名确认。
(4)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环节人员名单公布
面试结束后,在中山市石岐街道政府网站公布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环节人员名单。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环节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答辩的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环节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专任教师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石岐街道办事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进行考核。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核的,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核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和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2.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遣到我市者;
(3)未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4)因个人原因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
(5)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7)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8)放弃聘用资格者;
(9)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10)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3.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报考者应主动了解考区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以及有关高校关于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主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招聘中涉及的时间期限,如上级因新冠疫情作出调整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考生参加考试时需提交《疫情期间考试承诺书》(附件4),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严格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健康码、行程卡、测体温、戴口罩等。
5.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核或聘用资格的,3年内不得报考石岐街道办事处教师岗位。
6.本公告由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电话:0760-23328061。联系人:梅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60-23328302
中山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中心监督投诉电话:0760-89989922
石岐街道办事处政府网:http://www.zs.gov.cn/sqq/index.action
点击下载>>>
2022学年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任教师)岗位表
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任教师)报名表
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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