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笔试招聘(第一批)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9 10:24:56在线客服:

  2022年04月19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南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2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南宁市厢竹大道55号,占地面积35亩,是隶属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集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为一体的预防医学医疗机构。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31名,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适应岗位工作需求的身体条件;

  (六)本次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2年4月18日(如18-35周岁,为1986年4月19日至2004年4月18日出生)。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6月30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4月18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为: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ipv6.dsjfzj.nanning.gov.cn/)和南宁疾控微信公众号。

  招聘后续事宜(如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降低开考比例、公布面试和考核人选、公布面试和考核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地址为: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ipv6.dsjfzj.nanning.gov.cn/)及单位公示栏。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至4月27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1)《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

  (4)报考岗位所要求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并制作成一份PDF格式材料以“报考岗位+姓名+所学专业”为文件名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nncdcrs@163.com。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单位人事部门依据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者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应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各岗位对应考试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提前至少2天以书面(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报考者。

  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或按实际报名人数核准开考,但应该达到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

  1.直接面试

  进行直接面试的岗位为岗位1至岗位3,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入围面试人选。如有通过资格审查比例超过1:4及以上的岗位,单位则增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环节,满分100分,不达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作为进入该岗位面试程序的依据,按该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分值相同的情况,则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环节采用结构化面试,时长10分钟,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2.直接考核

  进行直接考核的岗位为岗位4,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入围考核人选,考核方式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放弃面试或考核资格的报考者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名单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考核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考核人选。

  3.招聘总成绩

  本次招聘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直接考核的,考核成绩为招聘总成绩。

  (四)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确定考察人选后,招聘单位通知考察人选提交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复核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验核考察人选材料原件后,招聘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方面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总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及聘用

  1.根据组织考察和体检结果,招聘单位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ipv6.dsjfzj.nanning.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实名编制工作人员聘用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3.新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年,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半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其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4.招聘单位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六、疫情防控工作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与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将以书面(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

  七、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679992,举报邮箱:nncdcjjjcs@163.com,举报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55号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7楼706纪检监察室,邮编:530023。

  (四)本次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陆老师0771-5679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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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岗位信息表

  2022年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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