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宜春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6 09:30:46在线客服:

  2022年04月16日讯:为加强我市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及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10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宜春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宜春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年毕业生外,择业期内(即2020年和2021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6、我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7年4月30日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最后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7、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服务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8、未完成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聘用后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9、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纪违法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本人及直系亲属组织、参加、支持邪教、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说明

  1、关于专业和学历要求的说明。涉及专业和学历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2)。岗位中如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要求“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要求“护理专业(620201),大专及以上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如能在2022年9月30日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2、关于年龄要求的说明。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35岁以下(1986年4月30日及之后出生),30岁以下(1991年4月30日及之后出生),25岁以下(1996年4月30日及之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3、关于资格证书的说明。参加了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考生,如资格审查时仍未进行考试,相关考生可凭今年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缴费截图进行预审,待考办出成绩后再进行办理,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视同取得了护士执业资格。

  4、关于工作经历的说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如“2年以上”指报名时仍在工作岗位,至2022年4月30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19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20年6月为1周年,依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明确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或聘用单位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4月30日为止。

  5、关于户籍和生源的说明。“限某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是指公告之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集体户籍除外。本地生源是指在该地参加高考的考生。

  6、关于诚信考试及报到的说明。考生应按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宜春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考试。进入政审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宜春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考试。

  三、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19日9:00-4月21日17:00。报名网站为“宜春人事考试网”(http://0795.jxpta.com/)。网上报名分为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改报、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宜春人事考试网”,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格式为JPG)进行网上注册,记住注册账号(手机号码)和密码(注册账号及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报考信息提交后不能再修改,请慎重填写。

  (二)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4月22日16:00。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考生报名的确定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4月19日、20日下午17:00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

  (三)网上改报。网上改报时间:2022年4月23日9∶00至12∶00。报名并缴费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1∶3的岗位将减少招聘人数,减少后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将该岗位取消,并在宜春人事考试网、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属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经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并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改报(只限改报一次)。改报期间不再接受新的报名注册。岗位被取消且改报未成功的考生可退回已缴报名费,具体退费事宜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宜春人事考试网相关信息。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5月18日9:00至5月20日17:00期间登录宜春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各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的,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当地人社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1、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5月21日(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考点设在宜春市区,具体考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急需紧缺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免笔试,只需打印考试报名信息表。

  2、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考试科目为卫生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单科试卷满分为150分,笔试总分300分。其中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题本共包含6个类别,分别为: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医学技术类,代码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56,由考生按报考职位作答相应部分试题。笔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操作技能、沟通技能、临床思维技能和应具备的个人素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见附件3)医疗卫生类(E类)大纲为准。

  3、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主观题不得使用铅笔作答。考试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第一科考试时间结束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

  4、违纪处理规定。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合格分数线和入闱名单。笔试的最低合格分数在公布成绩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确定并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告。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计划6至10人的岗位按1∶2.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二)资格审查

  入闱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因资格审查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在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一个岗位缺额最多可递补三次。递补均不成功或无人递补时,直接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具体面试事宜由招聘单位通知入闱考生。

  (三)面试

  面试形式为医疗背景下的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相关知识的应用能力。当岗位入闱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计划数时,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面试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将按照宜春市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三)来信、来访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联合各地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考生报考咨询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联系电话咨询(见附件1)。

  1.政策咨询电话:

  (1)宜春市卫健委:0795-3264671;

  宜春市人社局:0795-3271152;

  (2)袁州区卫健委:0795-7029296;

  袁州区人社局:0795-3588535;

  (3)樟树市卫健委:0795-7161695;

  樟树市人社局:0795-7362601;

  (4)丰城市卫健委:0795-6609130;

  丰城市人社局:0795-6608026;

  (5)靖安县卫健委:0795-4662710;

  靖安县人社局:0795-4650892;

  (6)高安市卫健委:0795-5293015;

  高安市人社局:0795-5281701;

  (7)上高县卫健委:0795-2509213;

  上高县人社局:0795-2528023;

  (8)宜丰县卫健委:0795-2758953;

  宜丰县委人才办:0795-2765339;

  宜丰县人社局:0795-2990771;

  (9)铜鼓县卫健委:0795-8687036、8722649;

  铜鼓县人社局:15297951100;

  (10)万载县卫健委:0795-8981235

  万载县人社局:0795-8821570;

  2.报名技术咨询:0795-3289660;

  3.监督举报电话:0795-3272221、3272598。

  附件:1.宜春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职位表.xls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rar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rar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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