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赣州市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22年04月08日讯:为积极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支持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广泛汇聚医疗人才,增强我县核心竞争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短缺人才直接考核聘用实施办法(试行)》及《关于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招才引才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60名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到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招聘的方法择优聘用。
面试卷面分为100分。成绩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60名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领域等信息详见附件1(《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的人员、审计尚未终结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全科特岗医生、“三支一扶”等项目人员。
10.定南县编制内管理的在职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服务期已满的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可以报考);
11.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的(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及因怀孕暂未完成体检人员,或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12.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1.学历、专业条件
涉及学历和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附件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指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学历要求为“大专”的,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条件要求“护理(620201)专业,大专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
2.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4月18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4月18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4月18日为报名第一天)。
3.其他条件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关于资格证书的说明:参加了2021年医师或护士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报考的岗位有执业资格要求的,所取得的执业资格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相对应。护士职业资格证书需在注册有效期内。
四、考核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8日和2022年4月19日两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县行政中心331室),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本人暂无法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被委托人只能接受一名考生委托报名。
3.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蓝底彩照2张;
(2)报名表1份(见附件2);
(3)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有效期在2022年8月31日以后);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毕业证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历证明原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外县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5.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
违纪处理规定。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面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
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2年4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领取地点
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县行政中心331室)。
3.面试时间、地点
详见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022年4月25日,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定南人社及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入闱体检人员名单,未入闱人员成绩可到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查询。
(三)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定南人社及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如某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具有省部级医疗卫生系列科研成果、医疗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优先顺序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2.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最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2.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违反法律、政治上、道德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
3.对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定南县人民政府同意后下发聘用批准文件,并报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及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2.考核聘用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本次招聘使用编制备案制编外招聘按编制备案制管理政策纳入备案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各项社会保险。
(六)待遇
1.根据中共定南县委、定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定发〔2017〕8号)文件精神,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首次签订5年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调离本院。聘用人员享受聘用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
2.列入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定发〔2017〕12号)文件规定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3.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医学类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与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自聘用起5年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安家费。经正式聘用的人员,给予正高级10万元、副高级或博士8万元、“双一流”硕士研究生6万元、其他硕士研究生5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费。
(2)政府工作补贴。其标准为: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2500元;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4000元。同时具备学历及专业技术职称要求的,政府工作补贴就高发放。工作补贴由用人单位和县财政各负担50%。每月额外享受政府住房补贴1000元(已提供人才住房的不享受)。
(3)人才激励金。聘用人员工作满服务期后,经双方选择继续签订5-10年服务合同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享受15万元/人一次性人才激励金补贴。
4.本次招聘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辞聘、调动的,每少服务一年须缴交1万元违约金,并全额归还已享受的一次性安家费、政府工作补贴和人才激励金等各项补贴,由县人社局统一受理,退回财政国库。
五、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一)考生应主动通过“江西发布”“江西疾控”“赣州疾控”微信公众号及国务院客户端等渠道关注了解我省、我市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考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二)请考生务必在考前或入赣州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和“赣服通”平台申领“赣通码”,来(返)赣州考生应提前填报“赣通码”内入赣(返乡)登记信息。
(三)境外、省外来(返)赣州的考生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
1.境外考生应至少提前28天入境;
2.省外考生密切关注居住地和我省、我市疫情情况,根据防控政策要求合理安排时间进入赣州。
(四)考生有以下情形的,须提供相关入场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1.14天内从省外入赣,但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级旅居史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状况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其他按规定应提供考试入场证明的情形。
(五)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重点人群。
3.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21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级旅居史的人员。
4.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5.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又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六)考生应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考试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应提供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查验,并接受体温测量、行程轨迹和“赣通码”核验。体温查验<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必须现场签订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七)考生排队等待查验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除核验身份等需摘除口罩的情形外,进出考点、考场及在考试过程中,均应全程佩戴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应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八)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此类考生经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及时送医就诊,考试时间不补。
(九)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六、本公告由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
定南县人社局:0797-4289708
定南县卫健委:0797-4291006
监督电话:
赣州市人社局事业科:0797-8992189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点击下载>>>
1.2022年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2.2022年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
专业技术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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