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平市政和县教育人才引进公告
2022年03月18日讯:根据《中共政和县委政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和县教育人才引进方案的通知》(政委发〔2019〕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引进9名高素质教育人才到政和县城区中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引进政和县教育人才9名。具体引进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2年福建省政和县教育人才引进岗位简章》(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要求。
(五)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25日至2004年3月25日期间出生)。(六)招聘对象见附件3《中共政和县委政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和县教育人才引进方案的通知》(政委发〔2019〕10号)中“引进类别与条件1.紧缺学科人才引进”内容。
(七)往届生报考时应持有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应届生最迟应于2022年7月15日前取得)。
(八)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即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回避条款;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相关待遇
(一)一次性奖励。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5万元、10万元。服务期未满5年的,应予以退还。
(二)生活补助。除享受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以外,招聘5年内,由县财政给予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2000元、4000元的生活补助。
到我县实习的紧缺急需专业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在校生给予一次性补助费1500元/人,并根据时长给予不超过6个月(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实习时间)的生活补助,发放标准是:第一个月,按1500元/人;第二个月,按2000元/人;第三至第六个月,按2500元/人发放;同时为实习大学生购买不低于100元/人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三)住房保障。由用人单位免费提供住房5年,博士研究生住房不超过80m²,硕士研究生住房不超过60m²,本科生住房不超过40m²。物业费和水电费由使用者自行缴纳。
对在政和县连续工作满5年,且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等次以上者予以重奖。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奖励不超过40m²、60m²和80m²的人才房,或本科生不超过25万元、硕士不超过35万元、博士不超过45万元的首次购房补助。
(四)面试差旅补贴。对从县外来政和参加面试的教育人才,南平地区范围内500元/人次,南平地区范围外、福建省内800元/人次,福建省外1500元/人次。
(五)职称评审待遇。对我县引进的教育人才,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的,可按规定确认中级职称。
四、报名确认方法
本次招聘现场报名确认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9日。考生可报多个岗位,但仅能面试其中一个岗位。现场确认地点:政和县教育局人事股(政和县胜利街1号政和县教育局五楼),联系人:许绍军,电话:13338530050,电子邮箱:rsg3321588@163.com。有意向的人员可通过网络下载填写《2022年政和县教育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1),并提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相应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意向报名表发送后,考生可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历电子备案表、学位查询结果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寄至用人单位。2022年毕业的应届生由学校出具所学专业(是否师范类)、教师资格证办理情况和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寄至用人单位。
五、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若同一学科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测试成绩排列。
六、资格复核、体检、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应届毕业生资格复核、体检、考察安排在考生毕业后进行;往届生体检、考察安排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考生应在公布体检结果15个工作日内将个人档案寄至政和县教育局人事股。考察内容包括考生在校或其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以及综治等情况,考核形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情况等。
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拟聘用人才名单在政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enghe.gov.cn/)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才(应届生需取得毕业证书后)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才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签订不少于5年的服务期协议,并将本人户口迁至政和县辖区。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解释权归政和县教育局,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3.中共政和县委政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和县教育人才引进方案的通知(政委发〔2019〕10号)(点击下载)
政和县教育局
中共政和县委编办
政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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