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2022年03月15日讯:为进一步拓宽准格尔旗年轻干部来源、改善干部队伍年龄、优化干部专业结构、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助推准格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教育部2017年公布“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在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36所高校(见附件1)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本科起点也须为附件1所列高校全日制本科)。
二、引进数量和待遇
引进30名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人员均为事业编制,签订合同后,享受我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对符合引进条件的毕业生,按博士每月2000元、硕士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聘用期内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直接列为副科级后备干部,综合考虑专业需求、岗位空缺等情况,择优提拔使用。
三、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需为18周岁以上,本科生26周岁及以下(1995年3月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周岁及以下(1993年3月之后出生),其中取得引进专业的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及以下(1991年3月之后出生);
4.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2年7月31日;
5.专业岗位需求详见准格尔旗2022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2);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人才引进范围:
1.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以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3.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8日17:30。
2.报名人员可通过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准格尔发布”微信公众号、“准格尔先锋”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下载并填写《准格尔旗2022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报名。
3.报名人员须将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以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参加工作的报名人员需要准备)等扫描件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zgeqrc@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学历学位+毕业院校”)。
4.报名人员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一致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核、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报名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应聘的,责任自负。
6.本次人才引进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根据报名邮件发送材料的审查情况,提出审查意见。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公布。
2.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按面试公告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证明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请及时关注信息发布平台。如发生现场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复审结果为准。凡信息不实或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由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建面试评估组,对符合条件人选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须携带的证件以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及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将通过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考察
1.由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拟引进人选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养、理想信念、道德品行、专业知识水平、学习工作能力等情况。具体考察时间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拟引进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的,取消引进资格。考察结束后,在决定人选前,与本人沟通确认是否决定到我旗工作等事宜。
2.考察方式。考察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谈话了解等方式进行,已参加工作的,与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同事谈话了解情况;应届毕业生,与导师及同学谈话了解情况。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五)体检
面试和考察工作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如果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2.考生不按时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体检由旗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拟引进人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
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将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1.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2.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引进人才进行单位分配,不服从分配的人员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须由引进单位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15个工作日内,无故不来办理相关手续者,取消引进资格。对引进人才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一年后,考核合格的,办理列编注册。聘用合同规定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引进人员不得参与区内外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未经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调离准格尔旗。服务期内辞职人员须承担人才引进违约责任。
五、相关情况的说明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执行人才引进纪律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本公告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予关注。本公告由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77-4886292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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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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