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共玉溪市委党校提前招聘事业编制内人员公告(云南)
2022年03月03日讯:中共玉溪市委党校(玉溪市行政学校、玉溪社会主义学院)为中共玉溪市委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玉溪市红塔区春和街道,与九龙池风景名胜区、飞井海水库水源保护地相邻,总占地面积155.83亩,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是一座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功能布局均匀协调的现代化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校园分为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名木古树区、文化畅想区五大功能区,建有现代化的综合楼、报告厅、学员楼、餐厅、专家公寓、文体馆、半地下架空停车库等设施,能同时容纳1000人学习、就餐、住宿。校园内古树苍郁、山水相映、景色宜人,是云南省园林单位和玉溪市五星级园林单位。校内建有玉溪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挂有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云南省玉溪市党内法规研学中心等牌子。被评为云南省文明单位、玉溪市食品流通监管系统试点单位、玉溪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A级单位和校园改扩建优质工程一等奖。
为加强校(院)师资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决定提前招聘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中共玉溪市委党校教师岗,招聘人数:3人;
(二)岗位待遇
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符合玉溪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按玉溪市“百千万人才计划”“兴玉英才支持计划”等相关项目申报享受待遇。
(三)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202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招聘专业
哲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会计学
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从事党校教学科研工作所需专业技能条件和身体条件。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3)有其他规定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方式
(一)优先招聘博士研究生,采取“科研能力评定+面谈”的方式进行。
(二)若博士研究生录取不够招聘岗位人数,再招聘硕士研究生。采取“学绩经历考核+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面试+科研评定)”的综合方式进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7日至11日,采用邮箱投递资料的报名方式,请考生将报考有关材料(与原件一致的扫描件或照片等)统一打包压缩并注明以下字样:考生姓名+报考岗位+2022年中共玉溪市委党校提前招聘,发送至指定邮箱(yxdxrs@163.com)。同时,欢迎考生到中共玉溪市委党校现场了解学校有关情况(学校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春和街道九龙池公园旁)
1.报名材料包括:
(1)博士研究生必须提供的材料:
①中共玉溪市委党校2022年提前招聘报名表
②就读学校证明〔注明专业(需与取得的毕业证书专业相一致),加盖学校公章〕
③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④《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
⑤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日期间用中文在国内公开发表过的所有理论性、学术性论文,调研报告、研究报告等的封面、版权页、目录、文章所在页,或中文公开出版的所有个人学术专著的封面、版权页、目录等证明材料。
⑥近期全身生活照及小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
(2)硕士研究生必须提供的材料:
①中共玉溪市委党校2022年提前招聘报名表
②就读学校证明〔注明专业(需与取得的毕业证书专业相一致),加盖学校公章〕
③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④硕士研究生期间所学课程成绩表(加盖学校公章)
⑤《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
⑥近期全身生活照及小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
(3)硕士研究生以下材料将列入学绩经历考核,请尽量提供(如无法提供则不能列入学绩经历考核)
①硕士研究生期间获得各类奖学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②硕士研究生期间获得各级各类获奖证书
③硕士研究生期间的社会实践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④硕士研究生期间担任校、院及班级干部工作情况(加盖学校公章)
⑤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相关证明材料
⑥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日期间用中文在国内公开发表过的所有理论性、学术性论文,调研报告、研究报告等的封面、版权页、目录、文章所在页,或中文公开出版的所有个人学术专著的封面、版权页、目录等证明材料
⑦取得的其他相关证书等
2.相关要求:
提供的材料扫描件需与原件一致,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并准备好原件便于后期的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由中共玉溪市委党校对考生信息及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入后续环节。凡考生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信息和材料,或因考生本人未接未回电话或电话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信息无法落实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用环节,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相符、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证明的,取消后续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三)考核
1.博士研究生考核方式:
(1)博士研究生资格初审合格后全部进入科研能力评定和面谈。
(2)科研能力评定。依据考生提供的文章、专著等证明材料,对考生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
(3)面谈。主要就双方关心的问题开展洽谈和交流。(面谈方式和地点另行通知)
(4)按照面谈和科研能力评定结果进入后续环节。
2.硕士研究生考核方式:
(1)学绩经历考核。对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按照考生提供的材料,从学业成绩、德才表现、专业特长、科研情况、社会工作、获奖情况等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将递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原则上在报名结束后10日内电话通知到考生,未能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不再另行通知。学绩经历考核情况不计入考核总成绩。
(2)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试讲、面试、科研能力评定的方式进行测试。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需在测试时提供与报名时一致的报名材料原件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取消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①试讲。以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临场命题进行试讲。准备30分钟,试讲20分钟。试讲内容范围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等相关内容。试讲分值满分为100分,75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②面试。采取问答式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党校教师应有的政治素养、专业知识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75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③科研能力评定。科研能力评定依据考生提供的文章、专著等证明材料,对考生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
(3)考核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50%+科研能力评定成绩×30%+面试成绩×20%
(4)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后续环节的考生。考核总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排序;若仍并列,按照科研评定排序;若仍并列,按照面试成绩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试临场命题试讲的方式解决,由考官组命题。加试成绩需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5)专业技能测试现场考核拟安排在2022年3-4月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相关事宜将公布于玉溪人才网和中共玉溪市委党校官网,并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到考生,请考生按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如考生在现场考核当天未按时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四)签订就业协议和资格复审
考核结束后,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等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交相关证书、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的,不予聘用。就业协议签订后有一方违约的,由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2万元。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体检。由中共玉溪市委党校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首次体检不合格,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体检项目。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由中共玉溪市委党校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按档案核查要求进行审核,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确定拟聘用人选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者合格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如有岗位出现取消资格、体检考察等不合格以及考生主动放弃岗位等情况,空缺岗位由中共玉溪市委党校研究讨论是否递补(递补原则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考核总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递补;若仍并列,按照科研评定递补;若仍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收到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考生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考生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三)遵守回避规定。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应实行回避。
(四)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报名后,考生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提供现场考核前48小时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方可进入考点参加现场考核,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二)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现场考核前48小时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点,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三)发现有“健康码”为黄码、红码,或者体温异常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由中共玉溪市委党校按疫情应急处置程序进行处置。
(四)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隔离,或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出院观察期,在现场考核当天无法按时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五)考生应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核资格,终止考核;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在招聘过程中,中共玉溪市委党校将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要求进行调整,考生需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敬请广大考生给予支持和配合。
(七)遇到除上述情况的特殊问题,按照玉溪市实时的疫情防控政策处置。
六、报名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及时间
(一)报名咨询电话
中共玉溪市委党校:0877-6988056
(二)监督电话
中共玉溪市委党校机关纪委:0877-6988099
(三)时间
上午8:45-11:45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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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玉溪市委党校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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