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公告(第一批)
2022年03月01日讯: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设两个校区,分别位于杭州市滨江区和富阳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辅导员岗位,共18人。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应为2022年7月底前。能尽快办理入职。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4日15:00期间,登录浙江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s://rczp.zcmu.edu.cn)完成网上报名,逾期我校将不再受理。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22年3月4日17:00前完成。期间,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资格确认。因疫情防控需要,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要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确认,时间为2022年3月4日18:00至2022年3月7日15:00。未按期确认者,不视为具备完全的应聘资格。
取得应聘资格人员在确认成功后,于2022年3月9日9:00至3月12日9:00,可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各项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定于2022年3月12日(周六)举行。具体安排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可通过学校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查询。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与行政能力测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条件涉及中共党员、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等,另行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
面试有关安排另行以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有关人员。面试主要考查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达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笔试、面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各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网(https://rczp.zcmu.edu.cn/);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将在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监督机构(部门)及联系方式
浙江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室)0571-86613517。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咨询电话为: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0571-86613535
我们郑重声明:本次招聘考试不组织考前辅导,也不提供辅导资料,任何有关本次考试辅导的信息均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无关,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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