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金华市金东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5 09:30:42在线客服:

  2022年02月25日讯:为满足我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的用人需要,根据《金华市金东区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及其补充意见》(金区委办〔2018〕10号)和《金东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实施办法》(金东人社〔2020〕47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44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2年金东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公告提及的附件,可登录下列网站下载查询:

  金东区政府网站(www.jindong.gov.cn)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进行,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2年3月4日9时—3月7日17时

  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选择招聘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3月4日9时—3月7日20时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有关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具体问题,请直接向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2年3月4日9时—3月7日17时)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招聘人数3人及以上的,达到1:2的比例),不足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3.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2年3月10日9时—3月12日9时。

  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

  1.笔试

  时间:2022年3月12日上午9:00—11:00

  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招聘计划为1人的,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为3人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

  2.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开始1天前,应聘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入围体检。体检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

  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的,可在相应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考察。报考人员考察合格后,放弃聘用的,缺额岗位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金东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的编外用工一律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编外用工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1.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年龄、户籍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2年2月24日。

  2.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需在2022年2月24日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5.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财务等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八、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考前28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考生,须在入场时提供本人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报告原件或浙江“健康码”-健康应用-个人防疫-报告查询显示的电子报告)。

  2.考试当天,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出示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等,经现场查验符合要求、测量体温正常后入场参加考试。

  3.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在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4.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于考前完成浙江“健康码”绿码转码工作后方可参加考试,逾期未转为绿码的不得参加考试。

  (2)“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带*号的考生,须同时提供当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考前48小时内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提供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报名以前被认定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应主动向参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报告,除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证明。

  (4)考生在考前有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必要时出示就医凭证,经现场防疫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

  (5)考试当天或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主动向考点考场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防疫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隔离考场考试,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5.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考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

  (2)考前21天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或被确认为同时空伴随人员的;考前14天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需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离开地区、全域核酸检测地区及有涉疫风险的交通枢纽的其他考生。

  (3)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4)近1个月内被认定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排除者、确诊病例康复者。

  (5)考试当天,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黄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非绿卡的考生(含浙江“健康码”临时由绿码变为红黄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临时由绿卡变为非绿卡的)。

  (6)考前28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考生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7)“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号的考生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8)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九、纪律、咨询和监督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金东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9-82181336,0579-82193265。

  2.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体检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将在金东区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金东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电话(监督电话):0579-82192038。

  点击下载>>>

  2022年金东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4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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