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2022年02月21日讯:根据《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和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珠海市政府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执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gjj.zhuhai.gov.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6名(其中专业技术类合同制职员3名,综合事务类合同制职员3名。),享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相关管理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全国,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无违纪受处分或违法犯罪记录行为;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5.岗位(职位)其他条件详见《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同制职员招聘职位一览表》(附件1);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于2022年2月21日(报名前五个工作日)通过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hrsj.zhuhai.gov.cn/)、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gjj.zhuhai.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日。
2.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kw.zh-hr.com
3.报名材料:
(1)《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附件2,完成填写后,须打印并在“个人承诺”栏本人亲笔确认签名,在相应位置粘贴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名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的工作年限社保缴费记录,及对应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等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需明确写明相关经历及其任职时期);
(5)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上传彩色PDF扫描文件。
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如实填写报名表,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在招聘过程中,将严格为报名应聘者保密,报名材料不予退回。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756-8582209、0756-8582251、0756-8582254.
4.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名单通过官方网站通知,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如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加试一题)。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1)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通知为准。
(2)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主要考察考生胜任工作岗位应具备的综合能力和政治品质。
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遇特殊情况,由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确定。
未达到合格线不能进入面试环节。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面试考生,按比例末位排名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笔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等事项,将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凡与招聘条件不符合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均不能参加面试,并按规定递补。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未达到合格线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如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加试一题)。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及考察人选名单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gjj.zhuhai.gov.cn/)官网进行公布。
(四)体检
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在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由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程序将拟聘用人员材料报市职员服务中心审核批准。录用情况无误、材料齐全的,由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劳动合同》。
五、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756-2122281。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考生需持有绿色“粤康码”或“防疫健康信息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进入考场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防疫要求,如现场发现体温异常将禁止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告考生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组织考试。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根据市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对招考工作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官网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主动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未尽事宜,由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招聘咨询电话:0756-2121500,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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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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