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合肥长丰县卫健系统部分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11 09:07:54在线客服:

  2022年02月11日讯: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长丰县卫健系统部分单位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长丰县卫健系统部分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招聘对象为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热爱卫生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2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大专及以上”指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报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登陆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9:00至2月21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其中涉及学历、身份证等证件上的信息填写必须要与证件上的信息内容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全过程,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2月22日16时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月23日16时前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到1:3方可开考,缴费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月24日13时至16时改报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其他情形所缴考试费用不得退回。

  4、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各位报考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本次招聘笔试准考证打印等各环节时间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和防控工作要求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和长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feng.gov.cn)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若因自身原因导致错过各环节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资料。

  笔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公布为准。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1)1001-1011岗位,笔试考两科,每科分值均为100分,科目为:

  科目一《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

  科目二《申论》。

  《综合知识》与《申论》按5:5权重合成计算为考生最终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有效小数)。

  (2)1012-1019岗位,笔试考两科,每科分值均为100分,科目分别为:

  科目一:《卫生基础知识》,内容主要为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和诊断学的基础知识;

  科目二:《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

  《卫生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按3:7权重合成计算为考生最终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有效小数)。

  所有岗位笔试采取连考,科目一、科目二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科目一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科目一试卷和答题卡;科目二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和长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feng.gov.cn)公布成绩。

  考生最终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须提供考试当日上午8时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安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皆为绿码,体温测量(额温低于36.8℃,腋下低于37.3℃)合格,且身体无异常状况者方可进入进入考场。

  2、资格复审

  依据最终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入围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上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

  (5)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7)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并按相应程序规定在同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通知将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feng.gov.cn)和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发布。

  3、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生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4、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feng.gov.cn)公布。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笔试成绩、笔试《科目二》成绩的高低确定入围人选。若再次出现并列,以考察决定取舍。(递补时也遵循此原则)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除外),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长丰县人社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而导致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

  (五)管理及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不入长丰县事业编制,实行劳动合同管理。首期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1001-1008岗位,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长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收入分配实施细则(暂行)》(长办〔2018〕58号)文件规定的辅助人员标准执行。

  3、1009、1019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本人与相关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其中:1009岗位年综合收入6万元左右(包含社会保险费);1019岗位待遇按照《长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收入分配实施细则(暂行)》(长办〔2018〕58号)文件规定的辅助人员标准执行。

  4、1010-1018岗位,本人与县中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待遇参照县中医院在编人员和院内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它

  (一)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二)报名平台故障咨询电话:0551-65127522

  (三)政策咨询电话:0551-66671050(县人社局)0551-66671235(县卫健委)

  (四)监督电话:0551-66678415(县纪委监委)

  (五)本次招聘,对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成绩进行登记造册。如有岗位人员空缺,依据相关程序和规则,在该批次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递补,递补有效期截止2022年12月31日。

  附件:《长丰县卫健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10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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