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农业农村局中级雇员招聘公告
2022年01月19日讯:因全面提升我区农村集体“三资”服务监管水平的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充实广州市黄埔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政府雇员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雇员3名。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职权,不占用行政或事业编制。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招聘岗位为“三资”管理岗,职责如下:
1.协助起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农村集体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2.负责农村集体财务监督、审计工作和各项专项工作;
3.负责指导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核算工作;
4.负责指导、组织全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等工作;
5.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人数
中级雇员3名。
(三)招聘范围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同时具有初级及以上农业经济师、会计师、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
本科专业要求:B120203会计学、B120204财务管理、B120207审计学、B020201财政学、B120208资产评估、B020301金融学、B020101经济学、B020304投资学、B020307经济与金融、B030101法学、B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
研究生专业要求:A020204金融学、A020212金融硕士、A020217资产评估硕士、A020218审计硕士、A120201会计学、A120206会计硕士、A030107经济法学、A030105民商法学、A030111法律硕士(具体依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五)身体健康,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年龄截止日期以报名前一天为准)。
(六)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七)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以报名前一天(2022年1月20日)为准。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录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2022年1月18日在黄埔信息网(网址:http://www.hp.gov.cn/)、黄埔区农村集体“三资”平台(网址:http://www.3z.hp.gov.cn)等渠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
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27日(5个工作日)。
(三)报名方式
发送邮件报名。2022年1月21日至1月27日,将报名资料扫描打包报送至电子邮箱(nyylj@gdd.gov.cn)进行报名,报名材料按照“招聘岗位+姓名”的格式命名。
电子邮件报名材料如下:
(1)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
(6)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等)(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
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可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四)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对所有报名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开展资格审核(初审时只对报名条件是否齐全进行审查)。
(五)笔试
1.招聘职位的招录人数与笔试确认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报名人员开考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2.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考生须于笔试前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在广州市举行,笔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2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为闭卷考试,试题类型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60分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本次招聘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4.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黄埔信息网和黄埔区农村集体“三资”平台网站公布。
(六)资格复审
1.按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5的比例按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名单。用人单位于面试前对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参加资格复审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报名表;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学历学位认证报告;⑤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2张;⑥专业技术职称证书;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等);⑧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无法查阅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复审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七)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八)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同分的,先按面试成绩区分先后,按面试成绩仍不能区分先后,可再按笔试主观题成绩的先后顺序排名区分先后,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体检合格且按时入职的考生,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否则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考察
考察组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组应重点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并出具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十)公示和录取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黄埔区信息网、黄埔区农村集体“三资”平台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考试综合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递补其他考生:
1.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的;
2.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4.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正式通知入职后,1个月内未办理入职手续的;
6.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辞职的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和管理按照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如我区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时,从其新规定。首次聘用为我区政府雇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中级雇员年度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2万元,拨款标准包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等。
六、疫情防控要求
招聘活动需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43号)的规定严格执行。
(一)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线下招聘活动环节,考生、工作人员需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等。
(二)所有考生须在进入考场前出示“粤康码”或“穗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
(三)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或“粤康码”“穗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线下招聘活动。
(四)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参加线下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应全程佩戴口罩。
七、其他
(一)我区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等工作。必要时,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安排以及招聘职位、考试时间、地点、形式、防疫要求等,广州市黄埔区农业农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的信息及时在黄埔信息网、黄埔区农村集体“三资”平台网站上公布,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请考生注意关注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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