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应急总医院第一批招聘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告
2021年12月30日讯:应急总医院为应急管理部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应急医学救援、应急医疗资源储备、国际医疗救援、应急医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等职责,开展急诊急救、康复医疗、基本医疗服务等工作,同时承担国家应急医学研究中心的应急医学救治基地、救援基地、研发基地、教培基地建设,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保障服务。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面向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7名,其中应届毕业生27名(京内生源20人、京外生源7人),社会人员30名。各招聘岗位信息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2《社会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认真践行“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方针,有志于投身应急管理事业;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位学历;
4.身体健康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各类定向生、委培生、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部队院校学生。
2.应届毕业生(京内生源)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集体户口),京外生源毕业生需满足在京落户有关政策要求。
3.京外应届毕业生一般要求大学本科不超过26周岁(1996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4.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2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无受学校或院系处分情形,无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5.应届毕业生按规定应进行规培的专业岗位,需取得本专业规培合格证书。
(三)社会人员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社会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2.社会人员一般要求初级职称不超过30周岁、中级职称不超过40周岁、高级职称不超过45周岁。
3.社会人员按规定应进行规培的专业岗位,需取得本专业规培合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2022年1月4日上午9时至1月17日下午5时,登录“应急总医院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bj/12yjzyy/”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如考生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我单位任职,或者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和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必须如实填写。
(二)资格初审。报名开始后,根据发布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核。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截止后,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减少该岗位招聘名额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能进入面试环节。应届毕业生中影像科(超声诊断科)诊断医生岗位仅招收博士研究生、社会人员中皮肤科临床医生岗位仅招收博士研究生、病理科临床医生岗位仅招收博士研究生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以上岗位在严格专业能力水平资格审核前提下,按开考比例直接进行面试考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照北京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和临床实际工作能力。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原则,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选与拟聘用人员的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必须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方能进入体检和考察。
进入面试人员应根据我院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对于未提供或者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以及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并及时发布递补公告。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形式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在医院官网上另行通知。须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人选和岗位2: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果人数不足,以实际参加考察人数为准。
应聘人员本人自愿放弃或者体检和考察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由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视情况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选,或减少该岗位招聘名额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将由人力资源处电话通知,并告知体检和考察有关要求。
(五)公示。综合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公平公正、人岗相适、优中选优原则,深入考察比选,经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官网和我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如有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公示不合格的,将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聘用和待遇。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聘用为我院在编人员,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事项要求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综合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录取,医院保留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的权利,招聘信息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三)相关信息将在应急总医院官网发布,请随时关注。部分重要通知将通过手机联系,请应聘人员确保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
(四)联系方式。
电话:010-87935207
联系人:侯老师
监督电话:010—87935255
应急总医院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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