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沙市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2021年12月29日讯: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批准,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办公室下属区委政策研究信息服务中心、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面向社会分别公开招聘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人员3名和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
(二)32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1月4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在2022年1月4日前取得,并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境)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
(四)具有3年及以上专职文字岗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在岗全职工作经历,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计算截至2022年1月4日。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和对象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曾被开除过中国共产党党籍、共青团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包括监委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到2022年1月4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且未获得原单位同意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试用期除外);
4.截至2022年1月4日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存在任职回避相关情形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适宜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工作按报名、第一轮测试(笔试)、资格初审、第二轮测试(调查研究能力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办理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angcheng.gov.cn)。报名、缴费时间为2022年1月4日9:00至1月7日17:00,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9:00至1月15日15:00。
2.报考人员登录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招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免冠2寸正面标准证件电子照片(35×45mm,红底或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只有符合要求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考人员应牢记报名序号,通过报名序号、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登录系统,进行报名、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
3.本次考试网络报名不设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理性报考。一旦资格审查通过或进入第二轮测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得无故、随意放弃第二轮测试、体检、政审考察和聘用资格,以免浪费考试资源。
4.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第二轮测试前资格初审、政审考察时资格复审,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参加测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为保证参考率,本次招聘考试收取报名考务费50元。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务费不予退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凭当地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城乡低保人员凭《低保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可于笔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到长沙市望城区政府主楼人社局407室现场办理考务费用退费手续(要求先完成系统内缴费)。
6.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至报名缴费前,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报名缴费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7.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10,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职位招聘计划数。报考职位被取消的,考生可联系望城区人社局办理退费手续。
(二)第一轮测试(笔试)
第一轮测试为写作(科目一:领导讲话、科目二:理论文章),分上午、下午两场进行,科目一、科目二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第一轮测试成绩按两科各占5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第一轮测试成绩。笔试时间初定为2022年1月15日,笔试地点设在长沙市望城区,具体考点、考试时间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1.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初定)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资格初审
1.按照第一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人选,职位选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为1:7。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可同时入围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②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③专职文字岗位工作经历证明。
4.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聘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第二轮测试资格,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查,递补原则上不超过二次。
(四)第二轮测试(调查研究能力测试、面试)
1.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即为参加第二轮测试人员,调查研究能力测试采用调研并撰写调研文章的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均为100分。第二轮测试后,按第一轮测试成绩占比50%、调查研究能力测试成绩占比30%、面试成绩占比20%,折合成综合成绩(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第二轮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的人选,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入围体检人数的比例为1:1。若综合成绩相同的,第一轮测试成绩高者入围;第一轮测试成绩也相同的,调查研究能力测试成绩成绩高者入围(递补时也按此规则)。
2.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后,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如有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则从参加第二轮测试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递补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4.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考生因怀孕原因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相关规定执行。
6.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政审考察
1.体检合格人选进入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牵头组织实施。
2.根据招聘职位要求,政审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政审考察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进行资格复审。由于政审考察对象原因,致政审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政审考察对象的考察资格。
3.如因政审考察不合格、取消政审考察资格或放弃政审考察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则从参加第二轮测试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审考察,递补不超过二次。
(七)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作为拟招聘人选。公示期间个人放弃或被举报查实确定为不合格的,可从参加第二轮测试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办理聘用
由组织对拟聘人员安排具体工作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在聘用环节,因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的聘用合同将约定五年最低服务期。对进入体检后放弃的人员,录入望城区考试诚信库,五年内不得报考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五、人员管理
1.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享受所在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对应工资福利待遇,其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在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2.聘用人员中原具有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身份或科员以上领导职务及职级均不予保留,聘用人员中原行政或事业在编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原有社保关系按国家规定接续。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七、特别提示
1.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刑法》,对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考试阶段以各种形式作弊、阅卷阶段发现作答内容雷同、体检阶段隐瞒疾病病史或作弊、考察阶段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视具体情形给予其取消应聘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或终身限制报考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涉及招聘考试重要公告、通知和相关信息将发布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731-88081720(望城区人社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8079137
监督举报电话:0731-88076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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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组织部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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