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办案基地服务保障中心招聘讲解员公告
2021年12月25日讯:为进一步补充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规定,经市委编办同意,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办案基地服务保障中心决定公开招聘讲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办案基地服务保障中心隶属于中共齐齐哈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齐齐哈尔市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纪委监委),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市纪委监委办案基地、警示教育基地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办案基地服务保障中心本次计划公开招聘讲解员3人,详见《2021年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办案基地服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讲解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乐观向上,吃苦耐劳;热爱讲解工作,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素养。
3.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岁(含)以下(1986年1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含)以下(1981年1月8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行政拘留、刑事处罚或被其他单位开除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因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及其他社会用工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不适宜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
2021年12月24日—2022年1月4日,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http://www.qqhr.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
2022年1月5日—2022年1月7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市党政办公中心4号楼1楼大厅),联系人:张艳、陈谷昕,咨询电话:0452—2794568。
4.报名所需材料
(1)《2021年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办案基地服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讲解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者为在职人员的,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须在有效期内)。
(4)有专业技术职称的要提供职称(资格)证书;
(5)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同版1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原件报名审核后现场返还报名者。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即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立即取消资格。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3。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折后两项成绩之和为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治理论水平、专业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纪委监委研究后,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取消或缩减招聘计划。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邀请具有干部测评相关经验的7人组成考官组,其中外单位考官占比不低于57%。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进入考察范围资格。
3.成绩发布
面试结束后,将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
(四)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由市纪委监委办案基地服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讲解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时主要复审考察对象的报考条件,同时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实际水平等多方面对其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体检项目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手续,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纪律监督
(一)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本次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单位的相关安排。对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规定,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二)有关工作人员存在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违反既定程序或组织纪律等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由市纪委监委机关纪委受理举报并核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452—279451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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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1年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办案基地服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讲解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21年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办案基地服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讲解员报名登记表.xls
齐齐哈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齐齐哈尔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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