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合肥高新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编内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3 14:11:42在线客服:

  2021年12月23日讯:为满足合肥高新区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壮大卫生部门工作力量,完善现代化卫生服务体系,合肥高新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合肥高新区管委会直属机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管委会员额内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招聘对象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有志于从事开发区工作,具有较强的基层适应性、相融性;

  5.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足年计算。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研究生学科、专业参考目录》等专业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与现有在职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有关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按照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00至2022年1月6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符合岗位要求。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初审合格人员于2021年12月31日9:00至2022年1月7日16:00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如达不到5:1,按相应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

  温馨提示:请考生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并按时缴纳费用,逾时不予补报补交。

  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可在缴费时间结束后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2年1月8日9:00-12:00,不参加改报的人员可在招考结束后申请退费。

  完成网上缴费后,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1月19日9:00-1月21日24:00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主要包括经济科技、时事政治、公文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卫生专业知识》,满分各为100分。《综合知识》和《卫生专业知识》按5:5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分别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总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考生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22年1月22日

  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受疫情影响,打印准考证及考试时间可能会有调整,届时将提前一周时间在合肥高新人才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安康码”,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如防疫政策有新的要求,按最新要求为准。

  4.考生可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经查分环节后,在合肥高新人才网(www.hfgxrc.com)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笔试《卫生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同分人员均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以及相关工作经历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以及劳动合同的原件、社保缴纳明细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凡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笔试《卫生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合肥高新人才网(www.hfgxrc.com)公告为准。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比例合成确定,在合肥高新人才网公布。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按笔试《卫生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区人事劳动局会同纪检监察工委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按笔试《卫生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六)公示和聘用

  合肥高新区党工委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合肥高新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所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为合肥高新区管委会员额内人员,与管委会在职人员身份一致,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见习)期制度,试用(见习)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政策

  (一)薪酬待遇:聘用人员享受合肥高新区管委会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统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试用(见习)期工资福利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上升渠道:此次招聘人员同等纳入合肥高新区年轻干部培养管理体系,并根据现实工作表现,适时择优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库,具有与在职人员相同的晋升提拔通道。

  五、监督检查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合肥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全程监督。

  六、其它

  (一)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四)联系电话:

  岗位及考务咨询:0551-65322063、65396569

  监督电话:0551-65359626

  考试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51-62891910

  附件:合肥高新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岗位表.xlsx

  合肥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2021年12月22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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