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徐州市睢宁县面向毕业生招聘编制教师公告
2021年12月21日讯:为招聘优质教师,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有效化解学科结构不均衡的矛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2022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7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招聘对象:2022年毕业生〔含2021年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三)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学历学位条件:各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详见《睢宁县面向2022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
(五)教师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或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是指任教学科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任教学段高可以就低使用)。
(六)户籍条件: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七)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时可先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但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有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规定的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xz.hrss.gov.cn)
睢宁门户网(http://www.cnsn.gov.cn/)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
1.报名时间:12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址:
(1)江苏师范大学毕业生报名地址: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西教2号楼一楼大厅)
(2)非江苏师范大学毕业生报名地址:颖都新锦江酒店(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193号)
3.资格审核:睢宁县教育局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合格的,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确认)时提供《报名表》和岗位要求所需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如:居民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学习成绩单》(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近期一寸证件照片2张等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睢宁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已通过资格审核但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以再改(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9日8:30-12:00。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睢宁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并负责解释。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睢宁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3.本次岗位开考比例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站上进行公布。对少数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参加现场报名(确认)和考试的人员应做好以下防控工作:(1)提前申领“苏康码”“行程码”,资格审核和考试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并配合检测体温。徐州市外及14日内有徐州市外旅居史应聘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有效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自备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3)独自进入报名现场,不带陪同人员。
根据疫情变化,适时调整疫情防控要求。
三、考试
考试由睢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综合知识等,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不指定学习用书。
笔试时间:2021年12月29日下午2:00
笔试地址:
(1)江苏师范大学应聘考生笔试地址: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
(2)非江苏师范大学应聘考生笔试地址:颖都新锦江酒店(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193号)
如笔试时间和地址有变化将会及时通知。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有效证件等要求参加考试。
睢宁县教育局在笔试结束当天将笔试成绩公布在微信公众号“睢宁教育星空”上,并负责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请已经通过资格审核人员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采用说课加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备课30分钟,说课10分钟,现场答辩5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2021年12月30日
面试地址:颖都新锦江酒店(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193号)
如面试时间和地址有变化将会及时通知,请确定的面试人员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在笔试、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睢宁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睢宁教育星空”上公布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睢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睢宁县教育局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睢宁县教育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睢宁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五、公示
睢宁县教育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睢宁门户网、睢宁县教育局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成绩、排名,以及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内容。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睢宁县教育局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睢宁县教育局审核后报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协议的,由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招聘方式,招聘工作进度及岗位空缺情况请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睢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0376836(睢宁县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16-67031961(睢宁县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0516-67031901(睢宁县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0516-88307809(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80376835(睢宁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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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睢宁县教育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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