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1-12-18 08:15:03在线客服:

  2021年12月18日讯: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七地质大队(省第七地质矿产勘查院)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确权、规划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重要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和应急处置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相关检验检测和地质实验测试工作;承担地质环境监测、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有关工作;开展地学研究相关工作。

  (二)山东省地质测绘院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勘查工作提供测绘地理信息等技术支持;承担自然资源、海洋、水利、农业、环境、交通等领域测绘地理信息、地质勘查等专业技术保障工作;承担测绘遥感数据处理、信息系统集成和实景三维城市建设工作,为地质大数据应用开发提供技术支撑;承担全省重要地质灾害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测绘,以及调查、评价、预警、防治和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开展地质测绘、地理信息等地学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第七地质大队(省第七地质矿产勘查院)、省地质测绘院2个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名、中级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各招聘单位电子信箱,电子文档名称一律采用“单位+岗位名称+姓名”方式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材料扫描件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2)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该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3)《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4)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审查

  初审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进行资格初审(节假日不休息),并通过电子邮件对初审结果给予回复。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各招聘单位通知。逾期未到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按招聘岗位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创新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shand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待遇和保障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明华

  投诉举报电话:0531-51761157

  单位地址:济南市历山路74号

  十、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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