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三峡技师学院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空缺岗位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6 14:03:16在线客服:

  2021年12月16日讯:根据《宜昌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宜办发〔2016〕18号)、《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关于严肃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通知》(宜人办文〔2019〕2号)和《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等文件精神和规定,湖北三峡技师学院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空缺岗位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引才涉及1个岗位,共招聘1人。详见《湖北三峡技师学院2022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空缺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联系方式见《空缺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宜昌市内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发布公告,公告时间自2021年12月16日起至2021年12月25日24:00止。

  (二)报名安排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6日17:00止。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将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资料上传到《岗位表》中指定的邮箱(418896274@qq.com);

  现场报名:携带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湖北三峡技师学院报名。

  3.报名须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2022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不得变更。

  4.资格审查及其他

  湖北三峡技师学院按引才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在接受网上和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及时告知考生。

  (三)考试安排(面试)

  本次引才招聘只进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者,均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及方式。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时间及地点:通过发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4)面试要求。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少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公告。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从参加湖北三峡技师学院招聘面试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4、体检、考察时间地点由市人社局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体检情况及考察结果等,由湖北三峡技师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研究审定后,在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聘用人员必须在2022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审核。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湖北三峡技师学院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下发聘用通知书,湖北三峡技师学院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湖北三峡技师学院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等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学校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其他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岗位表》所列内容,由湖北三峡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3.本次引才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考试考务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政策监督电话:0717-6056758;举报电话:0717-6056603,0717-6056361。

  湖北三峡技师学院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1:《湖北三峡技师学院2022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空缺岗位表》

 招聘岗位

  

 

  报考资格条件

  

 

  岗位名称

  

 

  引才

  

  人数

  

 

  岗位描述

  

 

  岗位所

  

  需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联系人及邮箱

  

 

  计算机专业教师

  

 

  1

  

 

  承担计算机专业建设规划、教学:专业实训指导;班主任工作。

  

 

  计算机类、

  

  自动化类

  

 

  研究生

  

 

  硕士

  

 

  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吕学焱0717-7104099;

  

  418896274@qq.com

  

 

  附件2

  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姓 名

  

 

  

 

  出生

  

  年月

  

 

  

 

  

 

  户口

  

  所在地

  

 

  

 

  民族

  

 

  

 

  性别

  

 

  

 

  政治

  

  面貌

  

 

  

 

  

 

  最高

  

  学历

  

 

  

 

  毕业

  

  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健康状况

  

 

  

 

  专业技

  

  术资格

  

 

  

 

  联系

  

  地址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E-mail

  

 

  

 

  证书种类

  

 

  

 

  最高学历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现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个

  

  

  人

  

  

  简

  

  

  历

  

 

  

  

 

  本人承诺: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符合报考条件。如有不实,弄虚作假,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承诺人(签名): 2021年 月日

  

 

 

 

  奖惩情况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

  

 

  称谓

  

 

  姓名

  

 

  年龄

  

 

  政治面貌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备注:1.简历从高中学习时填起。2.栏目中无相关内容的填“无”。3.A4纸正反打印。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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