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夏银川市委党校自主招聘《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编辑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1年12月10日讯: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有关规定,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专业匹配、人岗相适。根据岗位需要,招聘符合岗位需要的专业人才,力争人岗匹配,充分发挥人才作用。
(二)德才兼备、选贤任能。坚持以德为先,择优招聘品德好、业务精、能力强的人才。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面向社会,在所有符合条件人选中择优选择人才,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计划
2021年银川市委党校计划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体详见《银川市委党校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编辑岗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一)招聘范围
采取公开报名方式,面向全区招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银川市委党校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编辑岗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7.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面试,以考察的方式确定拟招聘人选。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1年12月8日在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yinchuan.gov.cn)、银川市委党校网站(http://ycdx.org.cn/#/)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9:00--12月17日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电子照片、与岗位要求相关的各类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ycswdxzp@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姓名+岗位名称”)。
2.资格初审。由银川市委党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三)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内容主要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及编辑出版业务知识等。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由银川市委党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汇总拟进入面试人员信息,通知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收取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证明材料。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进面试人员名单在银川市委党校网站及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籍)证明;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2.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3.个人获得表彰、奖励等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录取。面试方式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为准,确定拟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2.考察由银川市委党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解除处分或超过处分期的除外),并确有事实依据,经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书面确认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银川市委党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关于岗位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经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被取消应聘资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在参加考试期间,应当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出示个人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接受测温、主动佩戴口罩、遵守安全距离等工作。两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入场。报考人员必须遵守现场防疫要求,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公告未尽事宜,由银川市委党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银川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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