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怀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招聘事业单位第二批人员公告
2021年12月08日讯: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人员(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本县在编公务员及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7、本县事业单位在编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聘用后与聘用单位约定了岗位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8、有吸毒史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文秘、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计划、岗位、条件及要求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第二批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考试公告在怀化人事考试(http://www.hhrsks.com/)、“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zx.gov.cn)公布,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等均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zx.gov.cn)发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体检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情况。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靖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大厅。
2、报名要求
(1)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书(国外及港澳台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有效居民身份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有效时段内的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免冠正面近照2张报名。
(2)考生报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时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考职位限靖州县户籍岗位的,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一是报考人员在2021年12月19日前的户籍所在地为靖州;二是报考人员的配偶或父、母在2021年12月19日前的户籍所在地为靖州。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时,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填写《靖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人员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方式、时间、地点
1、准考证领取采用本人现场领取的方式进行。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准考证领取地点:靖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大厅。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是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体检等)必须出示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五)考试
1.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才能开考,报名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招聘计划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
(1)笔试:总分100分。没有专业限制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有专业限制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70分)。笔试成绩占考生综合成绩的60%。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①总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占考生综合成绩的40%。
②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面试)。
③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④如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取笔试客观题得分高者入围)。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
3、对应当日复检、应当场复检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因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不参加考察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递补不超过一次。
五、公示及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拟聘资格,缺额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终止人事关系。聘用后,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最低服务期为5年。
六、其他事项
1、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
2、报考年龄以周岁计算。例:30周岁以下,指1991年12月19日以后出生的。以此类推。
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法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健康码为“黄、红”码的不得报考。考试全程需落实“三查”措施(即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查验身份信息),考生要主动提供近14天内活动轨迹和健康码。省外(含返靖人员)报考人员需主动申报7天内健康状况(测体温),提前报告近14天内活动轨迹和健康码;境外来(返)靖报考人员需主动提前报告近14天内活动轨迹和健康码,并提供21天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和近48小时内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考生参加报名、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期间,需全程按疫情防控要求自觉落实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等自我防护措施,服从工作人员指令,确认身体健康并提交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方可进入报名现场和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全程应当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外)。
5、符合参考健康要求考生,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其余防疫措施视疫情情况作相应调整。
6、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7、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8、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靖州县人社局(0745-8253393)
监督电话:靖州县纪委监委(0745-8224234)。
点击下载>>>
2021年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第二批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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