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广元市旺苍县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6 14:51:41在线客服:

  2021年12月06日讯: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把旺苍建设成川陕甘结合部绿色转型创新发展示范城市,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19〕3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和《旺苍县“引英聚贤”计划实施方案》(旺委办〔2021〕9号)等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共1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招聘)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引进(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基本条件和《旺苍县2021年下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3)相应岗位条件等要求的各类人才,包括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的,取消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岗位20213058至20213076的考生:普通高中、乡镇初中要求公费师范本科或师范专业大学及以上;乡镇小学要求公费师范专科或师范专业专科及以上(其中,20213063、20213064岗位不限师范类专业)。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旺苍县2021年下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3)。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7)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1年12月21日)。

  二、引进(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32人(岗位编码为20213001至20213030),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10人(岗位编码为20213031至20213076),均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和招聘名额见《旺苍县2021年下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3)。

  三、引进(招聘)方式和程序

  先后采用“一站式”引进(招聘)和旺苍县公开考核招聘两种方式。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建招才引智宣讲小组,到电子科技大学宣讲,并在绵阳师范学院和西华师范大学开展“一站式”引进(招聘)。

  (一)组织宣讲

  宣讲活动在电子科技大学举行,地点为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九洲厅(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时间为12月17日15:00-17:00。

  (二)“一站式”引进

  在绵阳师范学院和西华师范大学对事业单位岗位实行现场报名考核、签约引进。报考者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将按照以下原则选择岗位:其中:报考岗位编码为20213048至20213056,20213065至20213068,20213071至20213074的考生,如所报岗位进行了笔试,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或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确认。如该岗位只进行面试,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如面试成绩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或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确认。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1.报名资料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报名表1份(报考岗位202113001-20213057的报送附件1,报考岗位20213058-20213076的报送附件2)。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③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岗位编码为20213058至20213076的往届毕业生考生需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签章的学科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原件,20213063、20213064岗位不需要提供)。

  ④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招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报考岗位编码为20213058至20213076的应届毕业生考生需证明是否师范专业,20213063、20213064岗位无需证明)。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出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方可报名。参加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药师(执业助理药师)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凭市(州)人事考试中心或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方可报名。

  报名时还需按照学校有关防疫规定提供核酸证明等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招聘)全过程,若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实情,一经查实,取消引进(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参加考核。

  (1)报名点一:绵阳师范学院

  地点:绵阳师范学院高新校区知行楼(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时间:12月21日9:00-11:00。

  (2)报名点二:西华师范大学

  地点:西华师范大学开展(华凤校区招生就业处三楼)。时间:12月23日10:00—11:30。

  3.考核

  主要考察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采用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全过程实施封闭式管理。报考岗位编码为20213031至20213076的,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该岗位报名初审合格人数与该岗位招聘名额数的比例大于或等于5:1,则进行笔试。若进行笔试,其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具体情况另行公告。

  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见附件5。

  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面试每人缴纳80元。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见附件4。

  考核当日,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考核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根据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原则,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面试成绩低于70分(最低分数线)的,不予引进(招聘)。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的考生在以上两个报名点就近报名并参考。每一个报名点签约结束后,则及时调减相应岗位数。

  (三)公开考核招聘

  “一站式”引进(招聘)工作完成后,“一站式”引进(招聘)中的空缺岗位经发布补充公告后在旺苍进行公开考核招聘。

  (四)后续环节

  “一站式”引进(招聘)和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完成后,及时开展考察、调剂、体检、聘用等工作。

  1.考察。根据考核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考察采取实地考察、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岗位的匹配情况。不适宜从事该岗位工作的,不予引进(招聘)。县级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和县区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调剂。对在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等环节中出现的岗位缺额,根据考生愿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在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或相近的差额考生中依次调剂。

  3.体检。由县组织人事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引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4.聘用。体检合格的拟引进(招聘)人员名单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主要优惠政策

  根据《旺苍县人才支撑十四条措施》,公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岗位编码为20213001至20213030)主要享受的政策待遇有:

  (一)安家补助及工作补助。五年服务期内,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一次性给予20万元安家补助、1.8万元/年的岗位补助;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一次性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1.2万元/年的岗位补助。最低服务年限内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协议的,须全额退回已享受的安家补助,并缴纳违约金。

  (二)编制管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坚持有编占编、无编调编的原则,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实行单列管理。

  (三)岗位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为专业技术十级、十二级岗位。首次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五、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合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公示无异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22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

  (七)按照我省近期防疫有关规定和相关地区防疫规定执行。若报考人员不能参加招聘相关程序或不能及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空缺按照本公告相应环节规定递补。

  (八)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六、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组织管理及咨询电话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和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在旺苍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才办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旺苍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4202146

  旺苍县民政局:6215086

  旺苍县卫生健康局:4312054

  旺苍县教育局:4204579

  旺苍县人才办:4205752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20048

  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4313573

  (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

  旺苍县监察委员会:4203145

  附件:1.旺苍县2021年下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

  2.旺苍县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

  3.旺苍县2021年下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

  4.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

  5.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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