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绵阳市游仙区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1年12月01日讯:因工作需要,游仙区新桥中心卫生院等10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本公告和《游仙区2021年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报名时本区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进行网络报名,凡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考生,应按相应岗位资格要求自愿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兼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3.报名地点:绵阳市游仙区卫生健康局3楼人事股(地址:绵阳市游仙区游仙西路86号,电话:0816-2274079)。
(二)报名所需资料
1.《游仙区2021年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须电脑打印,粘贴2寸证件照)。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在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岗位有职称、执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规培生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8.《游仙区2021年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1份(附件3)。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报考者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资格审查
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游仙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实施资格审查和资格确认。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进入面试考核以后环节的考生,不得临时随意放弃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如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两年内不得再报考游仙区岗位。
特别提示:如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50人以上的,采取专业笔试方式进行初选,根据专业笔试成绩按1:3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考核人员。专业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需进行专业笔试的岗位,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面试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公告(含面试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体检)。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所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身份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匿名举报一律不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选岗
统筹设置、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拟聘用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资格证及相关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确认的拟聘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此次考核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其聘用合同。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有关调整、补充、提示、面试、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二、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三、疫情防控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请广大考生在报考全过程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报名前应签署《游仙区2021年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3),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次考核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疫情防控工作由游仙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有关考核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5037178
绵阳市游仙区卫生健康局0816-2274079
监督电话:绵阳市游仙区纪委监委0816-227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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