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常州大学人事代理招聘公告
2021年11月23日讯:因事业发展需要,常州大学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方式为人事代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教学科研岗(心理专任教师)2人,其他专技岗23人,管理岗3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教育事业;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者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5.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6.国(境)外留学人员需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国内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
7.岗位计划表中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12月3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公开招聘报名网址:http://202.195.100.6/Web/index.html注册报名,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并提供下述材料扫描件:①身份证;②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党员证明(政治面貌要求中共党员的提供);③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④本科、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非应届毕业生提供);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在读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提供);⑥个人生活照电子版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⑦曾获得的科研业绩和获奖材料。以上材料打包压缩上传,并备注“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姓名”;
3.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费100元。报考人员在网上缴纳相关费用,缴费完成后,报名方为有效。请考生认真对照招聘条件报名,报名成功,费用概不退还。
4.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即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应聘人数,需达相应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及以上),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5.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受过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求学期间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
(4)应聘人员与所应聘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5)国家和江苏省其他规定不得参加应聘的人员。
五、考核程序
1.考核之前,由学校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用人部门将用电话或邮件通知到个人。来校参加考核时,学校将组织用人部门进行资格复审查验,请应聘人员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
2.教学科研岗考核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为试讲,第二环节为面试。第一环节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在考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总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环节人选。第二环节为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总成绩=试讲*50%+面试*50%。
3.其他专技岗考核分为三个环节:第一环节为综合素质测试,第二环节为专业技能考核,第三环节为面试。第一环节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测试采用上机考试的形式。第二环节为专业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考试合格者中,第一环节与第二环节成绩加总,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总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三环节人选。第三环节为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20%+专业技能考核*40%+面试*40%。
4.管理岗考核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为综合素质测试,第二环节为面试。第一环节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考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总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环节人选。第二环节为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50%+面试*50%
5.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每个岗位可分别设置1名递补人选。入围体检及递补人选在常州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考核按照常州大学相关办法进行,考核组成员由学校负责组织。
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最后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末位人员成绩相同情况,则面试成绩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及聘用
1.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有无犯罪记录、心理测试等结果将作为组织考察的重要依据。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进行递补。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完成后的30个工作日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的,学校视情况有权取消录用资格。
八、政策咨询
常州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6330024。
点击下载>>>
常州大学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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