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2 15:58:48在线客服:

  2021年11月22日讯:根据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展需要及高层次人才建设规划,2021年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的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检验院2家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政策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2021年10月31日前毕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的博士毕业生,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药品监管事业;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博士学历;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4.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并掌握一定的相关专业理论和方法;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8.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应聘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应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等相关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7日08:00—2021年12月5日18:00

  2.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姓名+专业+应聘事业单位名称”)形式发送至招聘报名专用邮箱:sxyjboshizhaopin@163.com。

  报名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下载并填写《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

  ③本科至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④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

  ⑤博士毕业论文摘要、读博以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本人在首页签名);

  ⑥读博以来学术研究获奖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书。

  2021年应届博士毕业生还需提交就业推荐表(盖学校公章)。在职人员还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电子版及扫描件,进行资格初核,筛选出符合条件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通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证件以及网上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根据电话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现场告知应聘人员。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四)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时间确定后逐一通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并在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单独组织面试。

  本次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采取非结构化面试形式,分个人陈述和答辩两个环节,面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个人陈述环节,应聘人员介绍个人学术经历、成果、从事学科专业前沿动态以及今后学术研究方向和规划,时间5-8分钟;答辩环节,以考官提问方式进行,时间5-8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报考人员。

  (五)体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医院安排为三级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所应聘事业单位承担,复查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依据面试成绩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依据面试成绩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在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办理有关招聘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此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核、现场面试、报到入职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但住宿费和交通费需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纪律要求

  为确保公平、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相关直属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联系方式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乔老师029-62288020

  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温老师029-62288419

  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检验院:李老师029-33585306

  公开招聘工作专用邮箱:sxyjboshizhaopin@163.com

  1.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

序号

事业单位名称

(全称)

单位性质/经费形式

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岗位简称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层次

学位

1

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公益一类全额拨款

检验1

专技岗位

3

药物分析

研究生

博士

2

公益一类全额拨款

检验2

专技岗位

2

药物化学

研究生

博士

3

公益一类全额拨款

检验3

专技岗位

1

中药学

研究生

博士

4

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检验院

公益一类全额拨款

检验1

专技岗位

1

生物医学工程

研究生

博士

5

公益一类全额拨款

检验2

专技岗位

1

材料科学与工程

研究生

博士

6

公益一类全额拨款

检验3

专技岗位

1

软件工程

研究生

博士

7

公益一类全额拨款

检验4

专技岗位

1

药学

研究生

博士

  2.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8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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